格式塔心理学派心得 下载本文

格式塔心理学派

发布日期:2008-02-12 14:22 共226人浏览

1912年,M.魏特曼发表了论文《似动的实验研究》,标志着一学派的兴起。 理论上的一些先行者:

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哲学思想:知觉不是一种被动的印象和感觉因素的结合,而是这些元素主动地组织成完整的经验和结合起来的经验。

物理学家马赫(《感觉的分析》1885):空间模式(如几何图形)和时间模式(如曲调)的感觉与元素无关。即使观察者注视客体的空间方位可能变化,但是它对客体的视觉或听知觉是不变的。例如,无论从哪一边或从顶上,或从一角去看,在我们的知觉中,一张桌子仍然是一张桌子。同样一系列的声音,比如一支曲调,即使可能改变速度,但在我们的知觉仍然是同一支曲调。(我认为,即使音阶改变,或有错音,也不影响人们对这支曲调的知觉。)

厄棱费尔:有些经验的质不能用传统的各种感觉的结合起来解释,这些质叫格式塔质,或形质。知觉是以个体感觉之外的某些东西为基础的。一支曲调是一个形质,不依赖于组成它的那些特殊感觉。 时代精神:

19世纪最后几十年,由于物理学承认和接受力场的概念,它已经越来越少地运用原子主义的概念了。比如磁力,光、电。这些力场被认为既具有空间的广延性,也具有完型或模型。它们被看作是新的结构实体,而不是个别元素或者微粒的作用总和。

魏特曼的似动实验

以考夫卡、苛勒做被试,魏特曼使用速示器,通过两条细缝投射出两条光线,一条垂直,另一条和垂直线成20或30度角。如果先通过一条细缝显示出光线,然后显示另一条光线,在两条光线之间有一较长的时间间隔(超过200毫秒),那么被试者就看到两条相继出现的光线。如果两条光线之间的时间间隔短,被试者就看到两条连续的光线。可是,在两条光线之间有一最适宜的时间间隔(约60毫秒),被试者看到光线从一处向另一处移动,而且又移动回去。这就是整体不仅是部分的总和的一个明显例子。 格式塔心理学派在心理学发展中的贡献和局限

格式塔心理学派强调整体并不等于部分的总和,整体乃是先于部分而存在并制约着部分的性质和意义。这一观点在一定范围内来说是符合客观事实的。格式塔心理学家们从这一观点出发,坚决反对对任何心理现象进行元素分析,这对于揭发心理学内的机械主义和元素主义观点的错误具有一定的作用。同时,他们在知觉领域里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工作,并取得了很多具有科学价值的成果。目前在一般心理学教科书内所讲述的一些有关知觉的规律知识,例如似动现象的发生、知觉过程中图形和背景的关系的意义等,基本上都是来源于格式塔学派的研究成果。此外,苛勒的“顿悟”和韦特墨的“创造性思维”对学习的研究,也有某种程度的影响。

格式塔心理学派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派,是人们对意识经验发生兴趣,至少把意识经验看作心理学的一个合法的研究领域,并继续促使人们对意识经验的研究和兴趣是有意义的。同时格式塔学派对同时期的学派中肯而坚定的批评,对心理学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 局限:

把直接经验世界,看作是唯一确实而又可知的世界。

把全部心理学问题,完全简化为数理的问题。这其实已经违背了系统观。

格式塔心理学是西方现代心理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又称为完形心理学。1912年在德国诞生,后来在美国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原子心理学相对立。

格式塔心理学采取了胡塞尔的现象学观点,主张心理学研究现象的经验,也就是非心非物的中立经验,在观察现象的经验时要保持这种现象的本来面目,不许可将它分析为感觉元素,认为现象的经验是整体或格式塔,所以称格式塔心理学。由于这个体系初期的主要研究是在柏林大学实验室内完成的,故有时又称为柏林学派。主要领导人是韦特海默、克勒和科夫卡。

格式塔学派是以似动现象的实验起家的。主持这个实验的是韦特海默,观察者是克勒和科夫卡。实验借助于速示器,将a、b两条发亮的直线先后投射在黑色的背景上。两条线放映时间的相隔过长,例如2000或200毫秒时,观察者可先见a线,后见b线,没有看见运动;时间相隔过短,例如30毫秒,便可见两线同时呈现,也没有看见运动;如果时间相隔介于两者之间,例如60毫秒,便可见a线向b线移动,或只看见运动,没有看见线,这便称作似动现象,与看电影时所见的相同。电影的相片是静止的,但放映时观众却看见人物形象的活动。

前人早已发现这种似动现象,但韦特海默对于它的解释则是新颖的。以前的心理学家在解释运动知觉时,或采取眼球运动说,或采取后象混合说,或采取联想说,以为先有某些感觉元素,然后这些元素综合起来,构成了运动知觉。但是韦特海默对这些解释一一加以排除。

实验证明,眼球运动至少需要130毫秒以上,60毫秒时间是不可能产生眼动的。其次,后象混合说也难以成立,因为在产生似动现象时,眼球没有移动,如何能有后象的混合呢?第三,联想说也得不到支持,因为据似动现象观察者的报告,他们所看见的现象是一条线在移动着,或仅见运动而不见线,不是先见a线,后见b线,然后由两条线的感觉,产生综合作用,形成运动的知觉。因此,运动知觉是一个格式塔,不能解释为感觉元素的联合。

韦特海默以前的心理学也有少数人认为一个整体不等于各部分之和。马赫认为一个圆周的颜色和大小可以改变,但其圆周性不因之而变;一支曲调的连续的音符可以改变,但听来还是同样的曲调。马赫把圆周称为空间形式的感觉,曲调称为时间形式的感觉。

很明显,他把感觉的意义扩大了,因而造成了混乱。但是他和埃伦费尔期的形质说是同声相应的。埃伦费尔期把这些空间形式和时间形式称为“形质”,于1890年在一篇论文内提出形质的概念。他提问,空间和时间的形式是一种新的元素还是旧的元素的集合呢?他的结论是一种新的元素。他认为一个正方形是四条直线构成的,但是“正方形”可不是这四条线的集合体,它是一种新的形式、性质或元素。所以马赫和埃伦费尔斯的研究只是要在旧有的元素外增加一个新的元素,并没有根本否定元素主义。

格式塔心理学则认为,现象的经验就是整体或格式塔,所谓感觉等元素乃是不自然的分析的产物。现实的经验只能证明“感性的组织”。

克勒说:“当我眼看面前的书桌时,我便看到许多界线分明的整体在视野内各别分开,桌面上有一张纸、一支铅笔、一块橡皮、一条香烟等。”他为了证明这些分离整体的现实性,认为不妨试行将这些物体的部分与背景的部分合成另外一些整体,结果就可以有时失败,有时有较好的成就,但其所造成的新整体与自然的整体相形之下,就不免离奇古怪了,读者也许以为这是由于人们日常应用过这些东西,习惯于把它们看成分离的整体。

克勒说:“谁能否认一张纸、一支笔是大家熟悉的物体呢?我由于过去的经验知道它的用处和名称,因此,毫无犹豫地应当承认它们有充足的‘意义’。但是根据这些事实,可不能立即断言,如果不知道它们实际的功用,一张纸或一支笔就将在我们的视野内不能成为分离的整体。可能在我们具有那种知识之前,这同样的实物虽然我们并不认识,也不能叫出它们的名称,但是它们在视野内仍旧出现为个别的单元,分离的整体。”克勒还举出许多其他实例为证。总之,在克勒看来,现象的经验是整体,是单元,不是感觉元素。

韦特海默说,很久以来,欧洲科学的特点是认为科学的任务在于将复杂的东西破成元素。现在“如果以活生生的经验请教于科学,问它对这些经验能够讲些什么,它便给你一大堆的元素如感觉、意象、感情、意志、动作和与这些元素有关的定律等,它对你说,请吧,你就用它们重新组成你的经验吧。这就使我们在具体的研究上陷入田难,引起了传统分析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很明显,这个批评的矛头不仅针对感觉论,而且也针对联想主义。

韦特海默把这些学说,讥评为镶嵌说或包扎说。冯特认为心灵有将元素主动地综合为整体的统觉,但在韦特海默看来,这个统觉说还是让感觉元素占据重要的地位。

至于格式塔则“不是用主观方法把原本存在的碎片结合起来的内容的总和,或主观随意决定的结构。它们不单纯是盲目地相加起来的、基本上是散乱的难于处理的元素般的‘形质’,也不仅仅是附加于已经存在的资料之上的形式的东西。相反,这里要研究的是整体,是具有特殊的内在规律的完整的历程,所考虑的是有具体的整体原则的结构”。利黑认为这就是格式塔心理学的核心的主张。

格式塔心理学有一条基本原则是组织。组织原则首先是图形和背景。在一个视野内,有些形象比较突出鲜明,构成了图形;有些形象对图形起了烘托作用,构成了背景,例如烘云托月或万绿丛中一点红。 在一个知觉野或知觉场中,邻接的单元便与大小,形状或颜色相似的单元连合在一起。反之,距离较大或大小、形状、颜色各不相同的单元,则各自分离,不相隶属,主观上如果硬把它们拉在一起,也难造成稳定的组合。在听觉方面也有相同的现象的经验。时钟的声音“的嗒”组成自然的节奏,改成“嗒的”虽暂时可能,但不久又恢复到“的嗒”了。

为了解释似动现象,韦特海默曾提出脑历程的交互影响的场论,认为脑内有一中心位置受了刺激时,便有一定大小的神经波传播出去像投石于水时所引起的涟谢一样。假使a点和邻近的b点先后受了刺激,则a和b之间产生了短路。如果a点传出的涟漪达到最高峰而有类似的兴奋圈恰恰从b点来到,神经历程的方向便决定于a先到达的这个事实。a、b两点越加接近,似动历程产生的条件便越加有利,而这个历程就是一个广阔的特殊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