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监控、劳资、煤质、供应、计划、抽采区(高瓦斯、突出矿井)等部门及分管生产、安全、机电、通风、地测的副总工程师、副经理,严禁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第13条 工作面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变化、矿压增大等)时,要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编写补充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经批准的补充规程或补充措施要与原规程放在一起,以便查阅。
第14条 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要及时进行打印,数据要正确、图表要清晰,并报矿生产科、安监处备案。在工作面开工前报集团公司生产处、安监局各一份备查。
第15条 批准后的作业规程在工作面开工一周前由队长负责组织,由队技术人员向全队职工(包括队级领导)进行学习贯彻,并进行签名,同时要进行考试,对轮休或请假人员,必须进行补充贯彻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要在新工作面投产前,对规程贯彻及考试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在工作面正常生产中,要定期组织全队职工学习规程和补充措施,每月贯彻一次,每季进行一次考试,由队长、技术员负责。
第16条 对作业规程的编制、贯彻、学习、执行情况,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复查,复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第17条 所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贯彻学习和考试,必须由职工
本人进行。贯彻签字及考试卷要有档案备查。
第三章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第18条 回采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工作面概况:
1、工作面具体位置及四邻和上下层的采掘情况及对回采的影响,井上、下对照、盖山厚度、地面建筑及回采对地面的影响等,说明停采线位置;
2、煤层赋存情况,煤厚(最大、最小、平均厚度及变化情况)、煤层产状(走向、倾向、倾角、及变化情况)、结构、容重、硬度、工业储量、可采储量、煤质、夹石等;
3、顶、底板情况(根据柱状图描述),包括伪顶、直接顶、老顶的厚度、岩性、倾角、结构、层理、节理、裂隙、强度及顶板分类;
4、工作面内的地质构造情况(列表); 5、水文地质;
6、瓦斯涌出量、煤尘爆炸指数、自然发火期;
7、巷道布置和工作面基本参数;顺槽、切眼、尾巷断面大小、联络方式及支护形式。工作面推进方向、切眼、停采线位置及顺槽、上下保安煤柱宽度等。
二、采煤方法:
1、采煤方法:名称、采高、循环进度、循环次数,日产、月产量计算。
2、回采工艺:
叙述工艺流程。
①机采:割煤顺序、进刀方式,放顶煤的采放比、放煤步距、放煤顺序方式;
②炮采:炮眼布置方法,眼距、深度、角度、装药量、封泥方法和长度、放炮顺序、分段放炮长度。煤电钻、发炮器的型号与数量及放炮母线长度。放炮注意事项与要求、处理瞎炮的具体办法。附1:50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
③铺网:网卷规格、铺网方式、搭接宽度、联网规定和要求; ④运煤; ⑤移溜。
3、提高回采率措施。 4、提高煤质措施。 三、顶板管理及支护: 1、顶板管理方法。
2、工作面机头、机尾端头支护、两巷超前维护方式及安全出口的宽度和高度(高瓦斯矿井包括抽采巷或沿空留巷)。
3、特殊条件下的顶板支护:
①初次放顶、末采回收的程序及措施; ②周期来压及特殊支护措施。 4、支架选型: 选型原则:
综采工作面选择的液压支架架型,必须与工作面直接顶的类别、老
顶的级别、底板岩石的抗压强度适应,与工作面生产工艺特点相适应,与工作面采高及通风要求相适应。
选型依据:
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将所选工作面的煤层、顶底板及采区、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全面查清、探明;
验算工作阻力、支护强度、底板比压,确定支架类型; 若验算大于底板比压需制定工作面支柱(架)钻底的防范措施。 5、确定最大、最小控顶距、放顶步距、排距和柱距。 6、两巷回收规定、步骤方法和措施。
7、矿压观测,包括日常支护质量动态检测、巷道变形离层观测、顶板活动规律分析等内容。
8、附端头超前支护示意图。
9、过地质构造等特殊地带需另外补专项措施。 四、生产系统及要求: 1、运输系统及管理: ⑴运煤系统; ⑵运料系统。 2、机电管理: ⑴设备配备及布置; ⑵供电系统; ⑶机电管理。 3、供、排水系统。
五、通风系统及管理: 1、通风系统; 2、风量、风速计算;
3、防尘、防灭火的设施布置和安设要求; 4、瓦斯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布置图; 5、瓦斯抽放方法和示意图; 6、通风管理规定及措施。 六、劳动组织: 1、循环图表; 2、劳动组织; 3、技术经济指标。
七、质量标准化相关内容及要求: 八、安全技术措施:
1、特殊阶段、特殊地点的安全措施; 2、设备检修质量要求; 3、防瓦斯、煤尘管理措施; 4、防治水措施;
5、突出矿井要简述防突措施(具体执行专项设计);
6、自燃及易自燃矿井要简述防灭火措施(具体执行专项设计); 7、六大系统; 8、其它措施;
9、避灾措施(即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发生后的避灾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