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号)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
(三)《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号)、《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市(地)级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等相关规和技术性文件。
第五条 规划容
本规划在全面分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主要阐明规划期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提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规划地位
本规划是统筹全市土地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规划围
本规划围为市行政辖区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平方公里。
第八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年,基期年为年,近期目标年为年,远期目标年为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土地利用概况
第九条 土地利用现状规模和结构 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公顷。其中:
(一)农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其中:耕地面积为公顷(亩),占农用地面积的,占土地总面积的;园地面积为公顷;林地面积为公顷;牧草地面积为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公顷。
(二)建设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3082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930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为44488公顷。
(三)其他土地: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其中:水域面积为34769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22126公顷。
第十条 土地利用特点 年全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构成复杂多样
全市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土地利用结构以农用地为主,占;其他土地次之,占;建设用地所占比例最小,占。农用地部以林地、耕地为主,分别占、;其他土地部以裸岩石砾地和荒草地比重最大,分别占、;建设用地部以城乡建设用地比重较大,占,其中又以农村居民点面积最大,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从各地类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看,全市土地利用呈现出以耕地、林地、裸岩石砾地、荒草地和建设用地为主的特点,这几类用地面积占市域土
地总面积的比例达。
(二)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市区、宾阳县、横县以平原、盆地和丘陵为主,地势相对平缓,农林资源丰富,土地垦殖率、建设利用率和森林覆盖率高;武鸣县、隆安县以山地丘陵、盆地和河谷平原为主,地势起伏相对较大,园地、林地比重大,森林覆盖率较高,但岩溶石山面积和石漠化土地面积也比较大;上林县和马山县石山丘陵广布,地势起伏大,裸岩石砾地面积比重大,土地垦殖率和森林覆盖率低,生态脆弱。
(三)土地垦殖率和开发强度在自治区处于较高水平
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位居自治区前列,全市土地垦殖率为,居自治区第二位,远高于自治区的平均水平,耕地的开发利用,促进了全市农业的发展。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34620公顷,开发强度为,比自治区的平均水平高个百分点;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交通用地为平方米,位居自治区第二位,远高于自治区平方米的平均水平。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和问题
第十一条 上轮规划实施的成效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于年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促进了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落实,有效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市严格贯彻执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等耕地保护制度,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年全市耕地面积为公顷(亩),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40224公顷(亩),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高于上轮规划确定的年保护目标。
(二)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年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率为,比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增加到万元公顷,是年的倍;单位建设用地增加到万元公顷,是年的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三)合理有序地保障了各类各业建设的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年,全市共提供了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占上轮规划指标总量的,年均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年人均达到元,是自治区平均水平的倍,超过了市“十五”计划的发展目标,建设用地增长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基本适应,保障了全市各项建设的必要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四)加强了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全市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创建“中国绿城”的目标,大力推进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深入开展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和农村生态建设、矿山复垦等各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恢复了部分生态敏感区的生态体系和功能,遏制了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恶化的趋势,促进了全市生态状况的总体稳定和部分地区土地生态状况的改善。
(五)建立健全了各项规划管理制度措施,保障了规划的有效实施。全市建立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制度和规划修改调整评估听证和论证制度等各项规划管理制度;社会、公众依法依规用地、保护和节约利用资源的意识逐步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加强。
第十二条 上轮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地位的提升,上轮规划已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
(一)市的行政辖区已由原来的两县一郊五城区调整为现在的六县六城
区,上轮规划难以实现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
(二)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与实际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三)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
(四)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与新的城市定位不相适应。
第三节 土地利用问题和形势
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少,耕地总体质量不高。年全市人均土地面积为亩,人均农用地面积为亩,均低于全国、自治区平均水平。人均耕地面积为亩,略高于自治区亩的平均水平,但低于全国亩的平均水平。耕地中中低产田比重大,灌溉保证率低,耕地整体质量不高。年粮食作物单产为千克公顷,低于自治区千克公顷的平均水平。
(二)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工矿及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建设用地部结构不尽合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占建设用地的,占城乡建设用地的。由于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村中的空心村逐步增多,加之缺乏有效引导,导致农村居民点用地无序发展、村庄规模小、布局分散。建设用地中工矿用地布局分散,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规模偏小,主导产业不突出,缺乏集聚度和竞争力,没有形成规模集聚效益。
(三)建设用地利用粗放低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和财政收入等指标虽然总体处于自治区上游水平,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城市相比差距更大;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38平方米,农村土地粗放利用的问题较为普遍和突出。
(四)土地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彻底遏制,局部地区土地生态脆弱。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低于自治区的平均水平;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