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三十六弄—陇均自然保护区、上林龙山自然保护区、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弄拉自然保护区、横县六景泥盆纪地质标准剖面自然保护区以及市级良庆区那兰鹭鸟自然保护小区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规划建设广西坛洛金花茶自然保护区、圩石山猕猴保护小区和西津库区湿地保护区,加快对其他残存自然生态系统的抢救性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用地实行特殊和严格的保护。到年,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平方公里以上,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以上。
第三十一条 水源保护区用地布局
加强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包括:邕江市区和横县县城河段、右江隆安县县城河段各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源地,百龙滩、凤亭河、屯六、大王滩、仙湖、大龙洞、天雹、龙潭、东山等座大中型水库,作为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源的小型水库和地下水出露点等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水源保护区围的土地实行用途管制,禁止在保护区围新建化工、电镀、制革、冶炼、印染、炼油、制浆造纸,以及含放射性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限期治理保护区的各类污染源,对现有造成水源污染的企业应限期搬迁,坚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第三十二条 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布局
加大对现有自治区级青秀山风景名胜区和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良凤江国家级森林公园、横县九龙瀑布群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昆仑关旅游风景区、伊岭岩风景区、横县西津湖景区、五象岭森林公园、石门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和森林公园的保护力度,规划建设老虎岭、高峰岭、金鸡山等新景区。禁止不符合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主导功能的土地利用行为以及各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第三十三条 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
加强对除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区以外的左江、
右江、邕江及其各级支流源头,江河沿岸和水库周围,江河及水库湿地,马山县东北部—上林县北部、隆安县西部、隆安县敏阳—武鸣县玉泉—宁武石漠化地区等生态敏感地区和高峰岭—白花山—三状岭、镇龙山等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的保护和建设。围绕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主要生态功能,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加快植被恢复。保护现有天然林,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涵养水源的功能。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当发展生态旅游。
第二节 农用地布局
第三十四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集中布局的重点区域为:盆地、坛洛平原、圩平原、武鸣中部丘陵盆地、宾阳中部山前平原、横县中部郁江平原,上林中部、南部丘陵平原和清水河两岸等区域。规划期间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完善田间道路、排灌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促进形成粮食、蔗糖、蔬菜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一)粮食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武鸣县、隆安县、上林县、宾阳县和横县。规划期重点稳定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扩大以超级稻为主的优质高产新品种种植比例,大力推广免耕栽培、抛秧、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粮食高产创建示基地、超级稻优质高产示基地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基地建设,促进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糖料蔗生产基地:巩固武鸣县、宾阳县、横县、良庆区、江南区、邕宁区等老蔗区,因地制宜发展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新蔗区。重点推进武鸣县仙湖镇梁村等甘蔗良种繁育及标准化生产示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机械深耕深松、测土施肥、优化品种结构等综合高产技术,主攻提高甘蔗单产
和糖份,降低生产成本,增加蔗农经济收入,巩固市糖料蔗产业在广西的优势地位。
(三)蔬菜生产基地:重点在临近市区的江南、西乡塘、兴宁、良庆、邕宁、青秀六城区建设常年蔬菜基地;因地制宜在六县建设季节性蔬菜基地。扩大城郊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提高单产和产品质量;在良庆区那马镇、兴宁区五塘镇、青秀区长塘镇建立无公害蔬菜连片种植高产优质示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蔬菜,实施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十五条 林果牧生产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重点安排好亚热带水果、桑蚕、香料、花卉苗木、牧业和速生丰产林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用地。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布局为:
(一)亚热带水果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市的邕宁区、武鸣县、上林县、隆安县。重点抓好标准化香蕉、龙眼、荔枝、柑桔、西瓜、板栗、菠萝和木瓜生产基地建设。
(二)桑蚕生产基地:重点布局在横县、宾阳县、上林县三个主产县。 (三)香料生产基地:重点在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和武鸣县建设八角生产基地,在横县、宾阳县和邕宁区建设茉莉花生产基地。
(四)花卉苗木生产基地:重点发展荫生观叶盆栽植物、园林绿化苗木、盆花、盆景,形成江南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横县、宾阳县、武鸣县六大花卉苗木产业基地。
(五)牧业生产基地:主要在马山县、上林县和隆安县布局黑山羊等放养草食牧业生产基地。
(六)速生丰产林生产基地:重点在市六城区、武鸣县、宾阳县、横县建设生产基地,在保护当地自然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有控制地发展。
第三节 建设用地布局
第三十六条 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按照把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大西南出海通道交通枢纽和广西综合性运输中心的战略目标要求,优先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期,安排新增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公顷,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从年的12470公顷,增加到年的公顷和年的20665公顷。其中:
(一)铁路用地:配合自治区铁路网建设,合理增加铁路用地,重点保障铁路客运专线、快速铁路、路网干线和铁路枢纽等铁路工程用地。规划期间新建至客运专线、至铁路、至金城江铁路、云桂铁路、至铁路、湘桂线至凭祥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黎塘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市区南环铁路复线和铁路枢纽工程等铁路工程。年,安排新增铁路用地2465公顷。
(二)城市轨道交通用地:支持市中心城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一、二、三号线组成的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网络。年,安排城市轨道交通用地146公顷。
(三)公路用地:按照构建以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以“二环五射一横一纵”高速公路为骨架,以一、二级公路为主干,以三、四级公路为支脉,辐射各县及连接周边市县、层次分明、功能完备,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公路网络的目标要求,合理保障公路线路和客货运站场建设用地需求。年,安排新增公路用地4824公顷。
(四)港口码头用地:大力支持西江黄金水道和沿岸各重点港口、码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港中心城港区、隆安港区、六景港区、横县港区、马山港点等港区、港点的用地需求,不断提高港港口吞吐能力,充分发挥市水运优势;支持沿江地方便民码头、客运和旅游码头、农村渡口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有关项目建设用地。年,安排新增港口码头用地325公顷。
(五)机场用地:保障吴圩国际机场按等级标准扩建用地,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客货吞吐能力,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年,安排新增机场用地468公顷。
(六)管道运输用地:支持中缅油气管道工程(段)、西气东输工程(段)、至成品油管道、至成品油管道等油气输送管道工程的建设,加快完善油气管道网络。年,安排新增管道运输用地18公顷。
第三十七条 能源开发用地布局
支持城乡电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燃气站、加油加气站等建设,促进能源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城乡电网。重点保障电厂、电网、油库等项目用地需求。年,安排新增能源用地397公顷。
第三十八条 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优先保障市区、横县和隆安县城等沿江重点城河防洪堤工程、中心城区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用地,支持全市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保障城乡供水、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水电建设等用地;支持农业生产灌溉、抗旱治涝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用地,提高农田旱涝保收能力。年,安排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129公顷。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设施用地布局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障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清运和处理工程以及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工程项目用地;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及危险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确保城乡生态环境安全。年,安排新增环境保护设施用地179公顷。
第四十条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布局
立足于将市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中心的发展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