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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文书

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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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措施

1.500KV变电所各开关非全相压板必须投入。

2.500KV变电所各开关、刀闸操作时必须检查其三相动作一致性合格,且接触良好。

3.用于起动失灵保护的发变组保护出口应不包含可能慢返回的保护(如瓦斯保护、断水保护及热工保护)。

4.校验500KV变电所各开关非全相保护回路的完好性,以保证出现非全相时断路器可靠断开。

5.当500KV开关出现非全相而开关拒动时失灵保护应可靠动作以切除故障开关。

6.为提高保护可靠性,在用于起动失灵的发变组保护出口外须串一个断路器电流判据并能反映断路器的非全相开断。

7.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相电流判别元件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均不应大于20ms。

8.发电机在额定参数下连续运行,不平衡电流应8%额定电流,且每相电流均不能超过额定值。

9.当负序电流大于8%额定电流,应降低有功、无功负荷,将负序电流限制在允许范围内,检查原因并消除。

10.短时负序电流满足(I2/In)t10s的要求,否则保护将解列停机。

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列措施

1.定期对同期装置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同期装置工作可靠。 2.当汽轮机转速达额定转速时,方可合发电机出口开关。 3.检查机组二次电缆是否有中间接头,如有应检查接头的接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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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和绝缘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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