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审理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本章的难点是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同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的三个条件。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不需要考虑是否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也应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审理。
第二十三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本章主要内容是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一类。
1、程序特点:适用对象的特殊性,适用措施的强制性,适用目的的双重性。
2、适用条件: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经法定鉴定程序确认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3、启动方式:人尽检察院依申请启动,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 4、决定程序:决定主体、法律援助、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审理期限。
5、救济程序:对于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出复议,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6、解除程序:必须由人民法院批准。
7、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实
行监督。
本章的难点是对于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出复议,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另外;在解除方面,无论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意见亦或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都应由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对于该章,要了解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理解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以及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要注重理解司法协助的概念、外延以及司法协助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