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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接待联络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公务接待工作,整合接待资源,提高公务接待水平,切实解决我市公务接待中存在的多头接待、效率低下;控制不严、标准不统一、铺张浪费以及定点接待单位竞争意识不强、服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现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接待规则>的通知》(党办发[2010]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公务接待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市接待工作行政领导体制已理顺,但接待办组织机构尚未健全,仍沿袭以往的接待形式。按照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组建长效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工作人员七名,以招聘方式择优优录用。内设综合科和接待科。

综合科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保障,包括文秘、财务、车辆管理等;负责对外联络和同行接待。

接待科职责:专门负责具体接待工作。 二、接待范围

(一)市接待联络办公室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厅级以上领导和工作团(组)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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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来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的领导干部;考察、检查工作的省市领导、省级单位副厅(局)级以上担任实职的领导。市直各部门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本部门工作的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三)在我市召开的地市及地市级以上大型会议或举行重大活动的接待。

(四)市四大班子办公室和市接待联络处以文件形式通知的代表 市到基层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团(组)的接待。

(五)来我市考察的其他地区副处级以上领导率领的代表团(队)的接待。

(六)在外地工作的曾担任副厅级及以上职务的本地籍或在本市工作过的领导的接待。

(七)其它接待工作凭市四大班子秘书长签批的《接待宾客通知单》安排具体接待工作。

上述范围未包含的会议、活动及团体、个人的接待工作由市四大班子办公室及各常委所在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与接待办联络,按规范接待程序进行。 三、接待程序

(一)市四大班子接待工作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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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统一由四大班子秘书长向市接待联络办签发《接待宾客通知单》,市接待联络办接到《通知单》后,方可予以接待。

(二)就餐

1、副厅级(含副厅级)以上来宾迎送各安排一次宴会;正处级以上来宾只安排一次宴会。接待用餐以当地菜为主,提倡自助餐,参加陪同领导不超过6人,不安排献歌敬酒。

宴会标准: 元/人(不含酒水)。

2、其余工作接待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提倡自助餐,不上酒水和香烟,陪餐人员不超过来宾人数的40%。

工作餐标准: 元/人(不含酒水)。

3、工作接待需要宴请的,市接待联络办凭四大班子秘书长签发的《接待通知单》按标准安排。

4、叁桌以内的用餐由四大班子秘书长签批;叁桌以上的用餐由市委秘书长签批。

5、政务接待用餐所用酒水一律使用市接待联络办指定专用酒水。

(三)文艺演出

重要接待需要文艺演出时,市接待联络办根据市委、市政府秘书长的要求,负责联系协调文艺团体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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