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学习《爱国守法是师德修养的
基础》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爱国守法是师德修养的基础》我学到了:对祖国的忠诚要靠忠诚地为祖国服务来培养,人民教师强烈的爱国之情,则表现为深深地爱自己的教育事业,满腔热情地教书育人,竭尽全力为祖国培养优秀人才。教师要讲法律,用《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某种意识上来说,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在“执法”。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合法、规范、严谨,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做到知法、守法和不违法。
爱国主义是一种精神支柱,是一种动力源泉。一个教师只有对祖国的爱,才能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前途和命运统一起来,才能充分认识到祖国的存在和发展是个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祖国的命运和个人的命运有着血肉一般不可分割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祖国,没有社会主义,教师的个人价值就无法实现,更不可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依法执教”是师德修养的底线要求。在我刚当班主任时候,我觉得自己天天就像是在打仗,但我发现还是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更能解决问题。在教学中我们的老师确实会存在一些不太合适的行为:我们的学生迟到了,我们会让他罚站一会;作业没完成,罚写,放学不能走;甚至在一些事情没能得到好的解决时,自己愤怒到极点时,让学生回家反省或体罚学生,他们还是未成年人,成年人的冷嘲热讽会让他们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有的还酿成悲剧。除了师德修养不够,重要原因还在于一些教师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不能依法执教。如果每一个教师都依法执教,都去尊重每个学生,尊重一个合法公民的权益,而不是把他们只看成一个不懂事小孩,这些悲剧应该会减少。因此,教师要深刻认识到,违法体罚给学生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甚至是无法弥补的。它不但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不但是肉体的,也是精神的;不但是学生自身的,也是关涉教师的;不但是现时的,也是未来的。
常听家长反映孩子上学后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是我们老师说的。”可见,老师在孩子们的心中是多么伟大,多么神圣呀!孩子把老师的言行当作自己的榜样,在他们眼里,老师说的和做的都是对的,谁也不能改变。因此,我认为作为老师,首先应该做到爱国守法,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治教,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只有怀着强烈的爱国之情,才能深深地去爱自己的教育事业,才能满腔热情地教书育人,把自己所有的爱倾注在学生身上,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学生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