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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 教务处

苏科教通[2018] 89 号

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要求,2019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应在本学期18周(2019年1月4日)前完成。为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工作的规范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并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要求,现就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若有修改,应报备实践教学科)的有关要求,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若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制定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对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

二、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的精神和要求,尤其是人文社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更应顺应形势,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旨,选题应坚持各民族团结稳定鼓劲、弘扬正能量。任何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可能引起民族和宗教冲突为研究内容、或对我党关于民俗或宗教理论产生误解或歧意的研究题材,均不能作为毕业论文选题。除此以外,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还应把握以下原则:

1、原则性:“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如果确因题目较大需要多位学生参与完成,则必须在内容上作独立区分,并对每位学生提出质和量的要求以及协作要求;多个学生合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含团队),应有副标题或序号加以区分。同时,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近三届不得有重复

2、科学性:选题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3、综合性:选题应能达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4、实践性:选题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求结合科学研究、工程或实际类题目以及结合教师科研项目的题目总数≥80%,同时工科类各专业从事设计类型题目的人数必须大于本专业应届毕业人数的80%;文科选题应注重反映解决社会、经济、文化中

的实际问题,此类题目总数≥80%;师范类各专业选题应体现师范教育的特色,重点围绕教学教育研究、方法及其改革和教学技术的应用,并体现师范生学科素养等。

5、创新性:选题应是科技、生产和社会领域的前沿课题和急需解决的新问题。综合性较强,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

6、针对性:结合我校实际和专业特点,选题须具有适当的工作量和难度,可操作性强,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课件及网页制作类的题目原则上不能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做软件开发类的题目时,要注重本专业知识与具体应用背景的结合。

三、关于选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审定工作,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召开专题论证会,对教师申报的候选题目的性质、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初审把关。

学院党委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审核工作,对题目中有关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和宗教民族方面的内容或表述要进行严格把关,并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经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于第18周周五(2019年1月4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

2、题目审核(管理系统外)通过后,各学院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化管理系统”中的录入(教师)、审核(专业负责人)和发布(教学院长)。

3、题目经发布后,各学院要组织学生网上选题,经教师确认后由专业负责人进行审核,教学院长将双选结果予以发布。

4、选题完成后,指导教师应通过“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化管理系统”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下达给学生。任务书下达给学生后,不允许随意更改题目,如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应递交书面材料,经系(教研室)主任 同意,报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变更,同时在管理系统中须同步变更。题目变更书面材料留各学院存档。

5、2019年本科团队毕业设计(论文)也需通过“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流程同上。

6、需申报2019年本科高水平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的(含团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时同时提出,并将《苏州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高水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和《苏州科技大学本科高水平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具体要求见苏科教通[2013] 50 号文)于本学期第13周周五(11月30日)前交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sjk01@mail.usts.edu.cn。

四、关于指导教师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对初次独立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系或教研室要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须与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特殊情况需上报教务处批准。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的软件开发类课题,指导教师应具有与计算机软件开发相关的学科

知识背景(指有相关学历或有相关的研究成果),否则应聘请有相应知识背景的教师共同指导。

2、每名指导教师所带学生人数原则上不突破如下限制:设计不超过10人,无实验论文不超过8人,有实验论文不超过6人。超过限制人数的须上报学院,由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对于在校外有关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由学院指定相关专业教师与其联合指导,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有外聘教师的学院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外聘、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并提供外聘教师职称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五、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智能化管理系统使用要求

1、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师生及管理人员(教务秘书、专业负责人和教学院长)都必须登录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后按照流程和权限进行题目申报、审核、选题、指导、中期检查、成果(论文、设计书及图纸等)提交、评阅、成绩录入等环节及过程管理。学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本人学号,教师和管理人员用户名及初始密码为本人工号,首次登录后应及时修改密码。

2、为快速掌握和熟练操作“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各师生在登陆系统后可参阅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快速使用指南。

3、为明确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安排,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各专业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教学计划和任务要求,做好各阶段工作的“截止日期设置”(由教务秘书操作完成),要求该项工作必须于本学期第18周周五(2019年1月4日)前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选题工作中的各项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教务处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