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 下载本文

5.6.2.1临床治愈

伤口愈合,眼部刺激症状消失。 5.6.2.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出血或充血,治疗终结时间为1个月;

b)后遗粘连伴眼球运动障碍,治疗终结时间为6个月。 5.6.3角膜损伤 5.6.3.1临床治愈

上皮愈合,刺激症状消失,视力恢复; 5.6.3.2临床稳定

上皮愈合,刺激症状消失,视力无进一步改善。 5.6.3.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角膜擦伤为1个月; b)角膜挫伤为3个月; c)角膜裂伤为4个月。 5.6.4 虹膜睫状体损伤 5.6.4.1临床治愈

单眼复视消失,前房积血吸收,角膜透明,视力恢复; 5.6.4.2临床稳定

前房积血吸收,可遗留一定程度的复视或视力减退。 5.6.4.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为3个月;

b)瞳孔永久性散大,虹膜根部离断为3个月; c)前房出血为3个月;

d)前房出血致角膜血染需行角膜移植术为6个月; e)睫状体脱离为6个月。 5.6.5巩膜损伤 5.6.5.1临床治愈

伤口愈合,根据损伤位置,视力有不同程度恢复; 5.6.5.2临床稳定

伤口愈合,视力无进一步改善,但已趋于稳定。 5.6.5.3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单纯性巩膜裂伤为3个月;

b)角巩膜裂伤,伴眼内容物脱出为6个月。 5.6.6晶体损伤 5.6.6.1临床治愈

手术伤口愈合,脱位之晶体被摘除,无明显刺激症状,无严重并发症,视力稳定。

5.6.6.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晶体脱位为3个月;

b)外伤性白内障为6个月。 5.6.7玻璃体损伤 5.6.7.1临床治愈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治愈:

a)玻璃体出血静止,出血全部或大部分吸收; b)进行玻璃体手术者,伤口愈合,出血清除。 5.6.7.2临床稳定

符合下列情形的为临床稳定: a)出血部分吸收;

b)手术后伤口愈合,出血部分清除,有机化组织残留。 5.6.7.3治疗终结时间 6个月。 5.6.8脉络膜破裂 5.6.8.1临床治愈

伤口愈合,眼部刺激症状消失。 5.6.8.2治疗终结时间 6个月。 5.6.9眼底损伤 5.6.9.1临床治愈

眼底水肿消退,黄斑裂孔封闭。根据黄斑损伤情况,视力可有不同程度的恢复。

5.6.9.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视网膜震荡为2个月; b)视网膜出血为4个月;

c)视网膜脱离或脉络膜脱离为6个月; d) 黄斑裂孔为6个月; e)外伤性视网膜病变为6个月。 5.6.10眼球后血肿 5.6.10.1临床治愈

血肿基本吸收,视力恢复正常或基本正常。 5.6.10.2临床稳定

血肿基本吸收,视力未改善,但已趋于稳定。 5.6.10.3治疗终结时间 3个月。

5.6.11眼球内异物或眼眶内异物 5.6.11.1临床治愈

异物取出,伤口愈合,眼部症状缓解,视力趋于稳定。 5.6.11.2临床稳定

异物存留,眼部症状缓解,视力趋于稳定。 5.6.11.3治疗终结时间 4个月。

5.6.12视神经损伤 5.6.12.1临床治愈

经治疗后视力恢复或基本恢复。 5.6.12.2临床稳定 视力部分恢复或趋于稳定。 5.6.12.3治疗终结时间 6个月。 5.6.13眼眶骨折 5.6.13.1临床治愈

骨折修复,眼球正位,复视基本消失。 5.6.13.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眼眶线型骨折为3个月; b)眼眶粉碎型骨折为6个月。 5.7耳损伤 5.7.1耳廓损伤 5.7.1.1临床治愈

伤口愈合,耳郭缺损创面已基本修复。 5.7.1.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耳郭创,无软骨损伤为2~3周; b)耳郭创并软骨损伤为4~8周。 5.7.2外耳道撕裂伤 5.7.2.1临床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