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报销须知 下载本文

手工报销须知

一、什么情况下要进行手工报销

未领取社保卡期间、社保卡补(换)卡期间发生的费用 持有社保卡,但参保单位整体欠费,无法使用社保卡 补缴期间享受待遇的三个月内发生的费用无法使用社保卡 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发生的费用 急诊未带社保卡就医(本市、外埠) 二、手工门、(急)诊报销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社保卡

2、药费处方底方 3、原始机打收费票据

4、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化验费用明细

5、外伤费用需本人提供书面受伤原因,单位核实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急诊病历。 二、手工门、(急)诊报销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6、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7、急诊诊断证明 8、《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

9、报盘文件

10、手工报销门诊费用要将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开申报(特指在职与退休70岁以下人员)

三、哪些情况需要走上传

1、本市的诊疗费、医事服务费必须报上传。必须强调一点(挂号费不报销) 2 、门诊票据上既有上传号又有手册号的,在企业版里按上传申报。 3、本市诊疗费与上传单据合在一起申报,外地诊疗费单独申报。 四 、上传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上传需要提供社保卡(未发卡或卡未激活不提供)原始票据、药费处方底方、各项检查费用明细。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审核表》 3、报盘文件。

五、住院申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社保卡或医保手册 2、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3、原始机打收费票据 4、出院诊断证明

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6、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

7、五万元以上的住院费用需要复印病历。 六、申报急诊留观所需要的材料 1、社保卡或医疗手册 2、药品处方低方 3、原始机打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化验费、材料费用明细 5、急诊留观证明

6、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七、急诊留观如何判断?

1、判定急诊留观主要看是否有床位费或加盖留观章。

2、申报急诊留观费用,有没有住院费用发生都可能为留观,2011年1月1日起留观不受七日限制。

3、急诊留观费用必须提供诊断证明,注明为XX时间到XX时间在我院留观或留院观察,此证明可为留观申报。

4、如果是住院当天的门诊费用,则需要有急诊留观证明。 5、在企业版软件中的“普通住院”、“普通留观”中录入并报盘。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一)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所需材料

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期、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保险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公章)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份,加盖公章)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一)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所需材料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低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先到支付部办理生育津贴审核原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和《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各一份,加盖公章) 2、原始收据

3、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低方 4、检查、治疗明细单 5、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提交的材料 6、《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7、婴幼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特殊情况说明

1、在职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才需要填写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申报表。

2、退休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宫内节育器取出术等发生的费用,应走基本医疗,进行门诊手工报销。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和《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各一份,加盖公章) 2、原始收据

3、北京市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医院医保办开具)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5、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6、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7、婴幼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外埠生育费用审批一次性告知

1、先审批再离京,注明去外埠生育具体原因。

2、就诊医疗名称、医院级别、所选医院是否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3、预计离京时间、预产期,单位加盖公章。

4、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比如:怀孕期间出现并发症无法在原审批医院生育或因正式临产无法赶到原审批医院,个人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外埠生育费用审批一次性告知

5、审批完成后,请妥善保管审批表,申报费用时与相关材料一起提交。丢失不予不批。 6、必须审批备案,外埠费用发生后不予补批。未经审批的外埠急诊住院费用,必须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符合急诊住院条件和诊断的,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急诊住院生育费用。围产检查不符合急性病就医规定,一律不予保险。

注意事项: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产前检查费用在孩子出生后一次性申报;

3、用人单位应及时汇总参保人生育保险费用相关材料,并按费用发生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按照提交材料的顺序装订后在申报。

4、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5、稽留流产、不全流产、自然流产、先兆流产、清宫术不属于生育保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报;之前相关门诊检查费已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可按产前检查申报。

6、门诊、住院费用分别填写审批表申报。

7、门诊费用发生时间为票据最早就诊日期和最后就诊日期 8、生育报销各种表格填写齐全,不能空项,金额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