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全日制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下载本文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全日制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教育学部实际情况,坚持研究型学部的学术发展导向,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提高,依据《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校〔2013〕348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西校〔2014〕583号)和《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14〕584号)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教育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综合测评。

第三条 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研究生综合测评组织机构和原则

第四条 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由教育学部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

第五条 研究生各专业班级成立学生测评小组,由专业班、团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代表5-7人组成,各专业班级学生测评小组在辅导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研究生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9月中旬原则上以专业班为单位集中进行。综合测评成绩缺失者不能参评奖学金或评选优秀。

第七条 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切实做好测评工作。

第三章 研究生综合测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第八条 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德育测评、课程成绩、学术创新成果和社会实践四部分组成,其中德育占15%,课程成绩占20%,学术创新成果占50%,社会实践占15%。

第九条 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法纪表现、文明行为、心理素质。

(一)德育测评内容

项目 评 分 细 目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为国家发展稳定作出积极的努力,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关心集体,认真负责,思想积极为集体服务,维护集体荣誉,助人为乐,明辨是非,正义感强,勇政治0-40 于改正错误缺点,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研究生干部以身作则,中共品德 党员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组织交予的任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课,完法纪表现 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没有无故缺课早退,没有无故缺席学校学部集会和班级的集体活动,没有违反园区和宿舍管理规定等。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尊重他人,文明有礼,爱护公物,保持公共文明 行为 场所和宿舍清洁。 心理 素质 生活目标积极向上,生活方式健康,意志坚定,自强不息。 0-30 评分标准 0-15 0-15 研究生德育测评由专业班级测评小组依据导师推荐意见和研究生现实表现评分。各项目除了表现非常优秀外,原则上不得评满分。

(二)惩处减分

对德育测评不符合规定者给予扣分,一学年内违纪多次者,惩处累积扣分。各级通报、处分以发文为准,以学年为时间段。

1.集体通报减分(分/次)

级别 校级 学部级 主要干部、中共党员 -40 -20 一般干部 -30 -15 普通学生 -20 -10 2.个人惩处减分(分/次)

违纪违规行为由学部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类别 中共党员、研究生干部 普通同学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打架、损毁公物或其他不文明行为情节较轻 -4 -2 不请假缺席党团支部或学部班级活动、无故不完成支部交予的任务 -6 -3 不请假缺席课程学习合计6学时 -8 -4 不请假离校合计10学时(每天按10学时计算) -10 -5 第十条 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为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的成绩,包括平台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英语免修者的高级英语课,不包括辅修专业课程和自选选修课。

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成绩

= ∑课程门数 如课程成绩为五级记分方式,成绩折算标准为:

A/优 90 B/良 80 C/中 70 D/合格 60 E/不合格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