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商业广告位租赁合同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大厦位于大街8号,楼高层,设客运电梯台,为商、办、住宅综合楼宇。
第二条商业广告位租赁项
位于大厦北楼与北裙楼过道路灯杆,数量根,尺寸为:(米)。 第三条商业广告位租赁期限
自2014年3月15日起,至2014年6月14日止,计三个月。 第四条合同期间费用支付
广告位租赁费计人民币2014.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第五条甲方工作
a)协助乙方进行广告体安装;
b)协助乙方负责广告体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
a)将广告内容制作效果图,报甲方审核;
b)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c)负责广告体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d)负责广告发布期间载体安全工作;
5 / 19
大厦商业广告位租赁合同
d)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第七条关子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
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物业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物业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满
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届时,乙方按第七条之相关规定完成有关善后工作后撤场;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有关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甲方商业经营等需要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
6 / 19
大厦商业广告位租赁合同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蕾蜜罗阑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
第三篇:电梯广告位租赁合同 电梯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地址: 2、广告位规格:
7 / 19
大厦商业广告位租赁合同
3、广告位置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的租赁期限为一年,即年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该广告位的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2、甲方在签订该租赁合同时,将支付给乙方500元押金,等广告位制作完成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缴交广告位租金。
3、甲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4、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将合同约定的广告位提供给甲方使用。 5、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甲方的广告效果。
6、合同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
7、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负责维护好广告位上广告的完好,如有损坏,应在自损坏之日起三日内将损坏的真实情况告知甲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
月
日至年
月
8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