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手册(2018年修订版) 下载本文

9.4.3

企业按程序评审分供合同或变更,在与分供商签订分供合同、廉政责任书、安全 生产责任书后,项目部组织物资设备进场。

项目部物资部门按照物资采购进场安排,组织物资进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质 证明、产品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

9.4.4

9.4.5 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企业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验证的安

排和物资放行方法,组织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并做好验证 记录。 9.4.6 9.4.7 9.5 9.5.1

周转料具进场时及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 物资的检验与试验按照“13 项目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物资贮存、使用及盘点

项目部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贮存、运输、使用、加工、吊装等要求设置物资贮存 的位置及设施。

材料工程师对已进场验收合格的物资建立物资进出库台账,正确标识,记录规格、 数量、进出库情况,防止库损或变质。

项目部材料工程师掌握各种物资的保质期限,按“先进先出”原则办理物资发放, 对过期、变质物资进行登记、申报并追踪处理。

材料工程师按照领料单点交实物,办理出库手续,出库物资由现场使用人员负责 保管。

项目部对现场物资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控制物资使用,定期对物资使用及消耗情 况盘点及统计分析。

对于建设方提供的物资,项目部还应单独建立台账,办理质量、数量、价格等签 认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清理、对账、结算。

项目部应建立周转料具使用台账,定期进行盘点,及时更换残次废旧料具,保证 帐物相符,并按时、按量收回。 施工设备管理

企业根据施工设备需求计划,通过内外租赁方式为项目部提供所需的施工设备。 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有计划组织施工设备进(退)场,编制进(退)场安 (拆)装专项技术方案,经企业批准后方可实施。

9.5.2

9.5.3

9.5.4

9.5.5

9.5.6

9.5.7

9.6 9.6.1 9.6.2

9.6.3 施工设备进(退)场时,项目部要对其完好状态、安全及环保性能进行验收,验

收时出租方、承租方、安装单位、项目部设备工程师要共同到场验收签字,项目 部设备工程师做好验收鉴定记录。 9.6.4 9.6.5

项目部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停放、运输、安装和控制施工设备进(退)场。 项目部设备工程师要对施工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管理,执行班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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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岗位交接、设备日常保养等制度。

9.6.6 9.6.7 9.6.8

设备使用过程中,设备工程师应组织做好旁站监督工作。 项目部设备工程师应对在用设备的使用费做好统计。

项目部建立施工设备安全岗位责任制、施工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设备工程师 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附表:《主要施工设备需求计划》(XX-PM-0902) 分供商结算

项目部按合同约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与分供商办理过程结算,合同约定内容完 成后,办理最终结算。企业审核后,办理支付手续。

9.6.9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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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1

项目分包管理

一般规定

10.1.1 按照XX建筑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10.1.2 项目分包管理分为分包商管理和劳务人员管理两部分。

10.1.3 企业不得使用未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及被列入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发

布的“不良行为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商。 10.2

分包商管理

10.2.1 分包商管理包含注册、选择、进场、过程管理、退场、结算及考核。 10.2.2 分包商注册

10.2.2.1分包商注册包括资格申报、资格审核、现场考察、审核批准。

10.2.2.2分包商可通过“集采平台”向企业进行资格申报,报送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10.2.2.3 企业组织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核、现场考察,重点考察分包商是否具有一般纳税

人资格,以及其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综合管 理能力、类似工程业绩等情况,将考察报告上传“集采平台”。 10.2.2.4考察合格的分包商经企业审核批准后,进入“集采平台”合格分包商名录。 10.2.3 分包商选择

10.2.3.1企业根据项目分包计划,通过“集采平台”组织分包招标,经企业负责人审核批 准后,确定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企业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10.2.3.2企业按程序评审分包合同或变更,在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廉政责任书及安全

生产责任书后,项目部组织分包商进场施工。 10.2.3.3附表:《工程分包计划》(XX-PM-1001) 10.2.4 分包商进场

10.2.4.1分包商进场施工前办理进场手续,向企业提供履约保证。将劳务人员劳动合同、

施工分包合同、交纳各种保证金单据、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社保证明、该 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等提交项目部备案。 10.2.4.2分包商进场时,项目部应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商入场资源(管理人员、作业人

员、物资、设备、机具等)进行验证。 10.2.4.3项目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管理交底,确定分包商的各类计划、报告、

实物的管理程序、时间要求,紧急问题的处理方法。 10.2.4.4项目部按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商提供食宿和材料堆放加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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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分包过程管理

10.2.5.1分包商根据合同及项目部总体安排提交进度计划,详细说明人员、材料、机具的

进场及作业安排,有关计划一经批准即为现场工程师开展管理或向分包索赔的依 据。 10.2.5.2项目部对照分包商的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监控,在《项目每日情况报告》中详细记

录分包商每日的作业内容、作业情况及作业量等;在《项目商务月度报告》中做 好分包款支付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在《项目经理月度报告》中对分包过程管理情 况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 10.2.6 分包商退场

10.2.6.1分包商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工作后,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分包商

违约或履约能力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时,项目部按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或保 函,核定分包商按合同应承担的违约索赔,并令分包商中途退场。工程停工时可 与分包商协商退场。 10.2.6.2项目部应组织分包商做好收尾工作,明确生产区、生活区、生产设施及各类工程

资料的移交时间、方式以及人员、器械、设备等退场安排。 10.2.6.3项目部按合同约定检查分包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清点分包商退还的证件、

借领的工具、剩余材料等,在分包商按计划完成退场,项目部对分包商现场工作 进行综合性考核后,办理分包结算及履约保证手续的退还工作。 10.2.7 分包结算

10.2.7.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按分包合同约定与分包商办理进度款结算。分包合同

约定内容完成后,项目部与分包商办理最终结算。 10.2.7.2分包结算由分包商按合同约定提出申请及相应结算资料,项目部受理后办理审核

及会签手续,并将有关分包结算资料报企业审核。 10.2.7.3企业审定分包结算后,通知项目部,由项目部通知分包商确认有关数据及条件,

并按企业规定程序为分包商办理结算。 10.2.7.4项目部、企业对分包结算的审核及会签是内部程序,由结算部门牵头办理,分包

商不得参与。结算会签及审核资料属企业商密,在办理过程中应注意保密。 10.2.8 分包商考核

10.2.8.1分包商的考核内容包括:分包队伍的综合素质、工程施工质量、工期完成、文明

施工、安全生产、建立工会、劳务工人劳动合同签订和持证上岗、劳务工人工资 支付、与本企业工程管理人员工作配合、遵纪守法、廉政情况等。 10.2.8.2项目部每月对在用的分包商进行月度考评,分包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对分包商进

行综合考评。企业组织分包商的年度考评,不得使用考核不合格的分包商。 10.2.8.3附表:《分包商年度评审表》(XX-PM-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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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劳务人员管理

10.3.1 企业通过劳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劳务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项目部应设立劳务管理

工程师岗,负责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10.3.2 劳务人员现场管理

10.3.2.1 项目部根据分包商提供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

健康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核对进场人员,通过读取劳务人员二代身份证等 方式,为劳务人员办理“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卡”(可与劳务人员工资卡联动)。 10.3.2.2劳务人员入场前要进行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安全技术交底、劳 动保护等内容的教育。 10.3.2.3项目部应设置门禁系统,劳务人员须持“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卡”进出现场。项

目部门禁系统与企业劳务管理信息系统联动,实时将劳务人员出勤情况汇总统 计。 10.3.2.4项目部实行日考勤、月汇总报表的劳动力统计制度。劳务管理工程师应汇总各施

工区(作业面)工程师记录的劳务人员出勤情况、门禁记录、分包商报告的班组 出勤情况,与门禁系统生成的数据进行核对,编制现场劳动力情况统计表。 10.3.2.5项目部应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业余学校,对劳务人员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

专业知识及技能、安全、质量、消防等全面的培训教育活动。 10.3.2.6项目部可建立项目工会联合会、联建党支部、联建团支部,保障劳务人员的政治

权益。 10.3.2.7项目部应对生活区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好劳务人员居住、饮食、业余生活等保障

工作,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10.3.3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

10.3.3.1分包商按月提交劳务人员花名册、出勤表、工资表、工资打入的银行卡号等,依

据分包合同向项目部提出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申请。 10.3.3.2项目部制定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计划,按照劳务人员进出场记录、各作业面有关劳

务人员出勤记录或其它统计记录资料,核定实际应发放的劳务人员工资。 10.3.3.3当分包商的劳务人员出勤表与现场门禁记录及劳务管理工程师的考勤记录有差

异时,项目部应分析查找原因,再次核对。核对一致后,项目部方可向分包商专 项支付工资款项,并要求分包商正式公开通知工资发放消息、公布支付凭据。有 条件的项目部可代分包商向劳务人员工资卡中打入工资。 10.3.3.4企业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将劳务人员工资与分包商其它费用分开约定并分开支付,

确保劳务人员合法收入。 10.3.4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卡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卡”可实时反映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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