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开题报告定稿 下载本文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学生姓名: 学 号:

系 别: 法律系 年 级: 级 专 业: 法学 指导教师: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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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课题的研究问题与文献综述:(所要研究的问题、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等) (一)研究的问题 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三方共同完成的劳动关系用工方式。其基本运作模式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雇佣关系,但被派遣的劳动者并不为劳动派遣单位提供服务,而是受其指派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并受其指挥监督。简而言之,即指依法设立的派遣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据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合同后,依据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与传统的劳动用工形式相比,劳务派遣是一种非典型的用工形式。‘雇佣’和‘使用’的分离成为劳务派遣最主要的特点。这也是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这样,本该由一个用人单位行驶的雇佣劳动者和使用劳动者的只能被两个单位分别使用。因此,这给以传统用工形式为基础建立的劳动法律制度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劳动立法所要解决的新问题。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劳务派遣在中国仍处于发展成熟的过程,难免存在各类问题,也暴漏出种种为人诟病的弊端。我国劳务派遣外部规制之后,发展无序,劳动派遣各方权责不明,未能实现所有劳动者平等待遇、同工同酬,劳务派遣行业缺乏行业自律,被派遣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且劳务派遣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劳务派遣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际上均有许多难题,这些未解难题为劳务派遣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必须要建立和完善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制度,结合我国劳动力市场具体情况,解决当前我国劳务派遣领域突出的难题。 此次论文主要研究现阶段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及制度完善。本次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多种完善方法,如通过法律途径,规范市场,提高劳动者素质等。同时最大的创新点在于有对劳务派遣的个案研究,从小视角入手,映射整个社会的大问题。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为了明确认识和增强我国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性和实施措施及其对劳务派遣的重要性而展开了劳务派遣问题及制度完善研究课题。 通过对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建立完整系统的法律系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务派遣,发挥劳务派遣在促进派遣员工就业、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派遣员工的后顾之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进一步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 2

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增加派遣员工的收入,提高其收入水平。通过发展劳务派遣有利于开拓就业渠道,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帮助劳动者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和灵活就业。通过劳务派遣可以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步伐,提升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增添一份力量。主要建议:1.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比如调查法,文献分析法,对劳务派遣中出现的问题做详细研究。2.研究法律人,专家在劳务派遣方面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作为参考。 首先对劳务派遣现阶段暴露出问题做详细的分析及研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研究得知我国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务,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在运作中暴露出外部规制之后,发展无序,劳动派遣各方权责不明,未能实现所有劳动者平等待遇、同工同酬,劳务派遣行业缺乏行业自律,被派遣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且劳务派遣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等几方面的问题。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中,已经对劳动派遣做了专门规定,但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独立法。其次,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其他管理制度也没有跟上。提出的建议有:1.劳务派遣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经历长时间的发展,中国可以再合理借鉴的基础上汲取有益的经验,规避潜在的教训2.仅仅通过市场调节消除派遣本身存在的问题是不现实的,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消化问题,由于存在利益冲突的不同主体,必须建立互相制衡的制度体系以及科学有效的外部规制,才能防止或矫正劳务派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益失衡3.只有对处于最不利地位者给予更大、更多的帮助、扶持与照顾,才能使人们在结果上趋于平等,也才符合社会主义正义原则。引导、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引导劳务派遣像像常雇型模式发展。 (三)国内研究状况述评 第一,当前国内理论界对此论题的研究的重要内容如下:如程小兵、黄爱民、沈陆萍认为,人才派遣实质上是通过人才派遣专业公司以服务合同或劳务合同来实现的服务交易。占德则认为,劳务派遣是指要派机构(即用工单位)根据自己的事业需要,向派遣组织(包括从事劳务派遣事业的派遣公司和职业介绍机构)提出用人要求,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组织将与自己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派往要派机构,在要派机构的指挥和监督下工作(提供劳务),要派机构向派遣组织支付派遣费用,派遣组织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 第二,在对劳务派遣产生的原因研究方面,劳务派遣产生的原因从传统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用工制度的弊端与市场经济发展的相互矛盾而言,劳务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