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安全生产指标绩效标准主要包括: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分解到人、制定了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劳务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无“三违”现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危作业安全保护保障措施到位、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分析和自查自纠活动、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问题整改及时、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等。
四、项目部全体人员日常责任及惩奖制度
1.项目每周六上午9:00准时组织开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对负责项目现场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不得迟到、缺席,违反者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周例会向工程管理部汇总现场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安排、现场检查情况。列出上周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及下周的工作安排计划,列出具体完成时间,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跟综。
2.各现场项目负责人每天必须写施工日志,日志中包含每天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周施工日志每周一上午12:00前交与工程管理部,逾期未交及不写者每次处以50元-300元人民币处罚。
3.各现场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通讯,除了个人本机号码外还应留当联系不上时的备用号码。应积极协调业主关系,接到现场业主投诉每次除以300元人民币处罚,不及时申报每月进度款每次除以300元人民币处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造成工程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者,公司将按其造成的损失情况,作出扣发提成及奖金、不发提成及奖金以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处罚。
4.各现场项目负责人外出前应在“外出公示板”上标明,外出前打卡并在考勤表上写明外出地点及事由,回来时还应指纹打卡,未及时填写的按旷工处理。考勤表一周内找工程部经理签字有效,超过一周的不予签字,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5.公司禁止员工在上班期间承接个人业务。绝对禁止个人私自承接公司项目工地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及同一业主的相关业务。如有需要需事先告知公司,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及公司利益情况下并经公司同意后可自行安排。否则发现违反者公司处以扣除其负责项目所有提成的罚款(已发放的提成及奖金从其工资中扣除)。若项目施工期间发生项目人员离职免职,后续提成不计,由接替人员享有。
6.对于需要宴请的,需提前上报公司批准。公司报销去工地现场公交费用,如有紧急情况需打车应先打电话申请否则不予报销。通讯费、工地现场的茶叶、香烟等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
7.外地的工程,车费及住宿费用实报实销,出差期间每天另行补贴30元/天,每月封顶600元人民币。
8.不得对外泄露公司项目的任何信息。不得与施工班组瞒报材料及进度款,收取施工组的宴请及回扣。违反者公司处以扣除其负责项目提成及奖金(已发放的提成及奖金从其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9.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人员定期下工地检查,发现施工工艺未按规范施工、内业资料未按时完成的,给予项目部成员处罚100元至300元。
10.在工程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当造成工程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者,公司将按其造成的损失情况,作出扣发提成、不发提成以及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的处罚。
10.1小事故:指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单次质量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提成200元/次,直属上级400元/次,行政警告处分1次,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10.2一般事故:指造成人员轻伤(3人以下)或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单次安全或质量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提成500元/次,直属上级1000元/次,行政严重警告1次,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做出检讨。
10.3较大事故:指造成人员重伤2人以下(含2人)或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单次安全或质量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提成20%,直属上级30%。行政记过处分1次,并做出深刻检讨。
10.4重大事故:指造成人员重伤3人以上(含3人)或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不含50000元)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单次安全或质量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提成50%,直属上级60%。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行政记大过处分1次,停职降薪查看,并做出深刻检讨。
10.5特大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以上(不含100000元)的单次安全或质量事故。扣罚直接责任人及直属上级全部提成及工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
责任。停薪停职查看或开除。
11.制度中所有有关处罚所得金额用于奖励当月表现优秀的员工。
五、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未竣工项目。
附件一:绩效考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