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校本研修的管理,推进校本研修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管理办法。

(一)认定时间:次年年初认定上一年学时。

(二)认定部门:学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李斌。副组长:刘林,蒲笑宝。组员:刘富文、王大鹏、黄海宏、罗丽芬、郑稳红。本办法自2月开始实行。

(三)学时认定标准:每学年度不少于40学时。 (四)学时认定操作规程

备课上课:公开课教学设计每个1学时 公开课说课稿每篇1学时

听课评课: 听课记录与评价意见每节课1学时 命好题: 命一份高质量的试卷1学时 写一份有水平的试卷分析1学时 育好人:做一个学生的个案研究1学时 举行一次学生心理辅导1学时

研训记录: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每个专题1学时 业务学习笔记每500字1学时 教学反思每篇1学时

教研活动: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级每次分别折10、7、5、3、1学时

论文获奖:校一二三等奖折3、2、1学时,区一二三等奖折5、4、3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7、6、5学时,以此类推。 论文发表:国家、省、市、区、校级发表分别折10、7、

第1页 共2页

5、3、1学时

课题研究:省市区校级立项分别折5、4、3、2学时,结题分别折10、7、5、3学时。

教学比赛:校一二三等奖折5、4、3学时,区一二三等奖折7、6、5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合10、8、7学时,以此类推。

学历培训:每通过一门学科计10学时 其它专题培训:据文件定学时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