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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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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XX〕40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XX〕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24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XX政发〔XX〕24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17号),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为主要途径,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切实解决当前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乡村弱”和“城镇挤”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XX年,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问题全部解决,学校标准化

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显著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显著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中国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形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合理规划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

1.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修订编制“十三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XX政办字〔XX〕152号文件精神规范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XX教发〔XX〕127号)要求,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保证新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区,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组织规划核实。不得违反规划在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学校建成后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结合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

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2.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到XX年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得到解决。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班额定期监测、通报制度。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户籍管理和计生政策变化等因素,完善和落实XX—XX年消除大班额规划,留足教育用地,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构建起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各镇街、开发区)

3.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深化“互联网+教育”创新应用与实践,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基于云技术的教育教学创新和基于大数据的精准管理。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和数字校园建设,到XX年,全市中心校以上中小学校全部达到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依托XX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优质资源建设体系,利用“远程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远程教育模式,将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到每个班级,实现学科资源城乡全覆盖。全面完成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任务,加强我市教育视讯服务平台建设、开发与应用,实现城乡网络视频互动教研一体化,推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学教研互动。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中小学教师及初中以上学生全部开通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一生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