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 污染物类型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类型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
3.1.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脱气废气、模头废气、气流输送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以及装置区无组织废气。
脱气废气、模头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M、EB。 气流输送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SO2、烟尘、NO2。 无组织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M、EB。
3.1.1.2 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2)运营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废气洗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污染雨水和生活污水。
3.1.1.3 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噪声污染排放情况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土石方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为移动式声源,无明显指向性;打桩阶段噪声主要有各种打桩机、移动式空压机和风钻等,属固定声源,具有明显指向性;结构阶段使用设备较多,是噪声重点控制阶段,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运输设备、振捣机、吊车等,多属于撞击噪声,无明显指向性。
(2)运营期噪声排放情况
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切粒机、气力输送风机、真空系统、冷水机组、空压机、废气洗涤塔、冷却塔、导热油炉系统等。设备噪声源强为80~90dB(A)。
3.1.1.4 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情况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有建设施工中开挖出的土方,产生的碎砖、水泥、木料等建筑垃圾。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情况
固体废物有:废橡胶(橡胶边角料)、滤渣、低聚物、废液、次品、废气处理收集的树脂粉末、废油、废原料包装物,废水处理新增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低聚物、废液、滤渣、废油、物化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原料包装物、生化污泥作为一般工业废物委托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橡胶、PS次品、PS树脂粉尘外售利用。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3.1.1.5 污染物排放汇总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如表3.1-1所示。
表3.1-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 类别 污染物 废水量 COD SS 氨氮 废水* 总磷 石油类 SM EN 废气 SO2 0.006 4.419 3.082 1.322 1.4 0 3.919 2.832 1.297 0 0.006 0.500 0.250 0.025 0.006 0.025 0.250 0.025 1.4 产生量 25020 66.338 12.706 0.029 削减量 0 53.828 2.698 0 接管量 25020 12.51 10.008 0.029 排放量 25020 1.251 0.250 0.029 NOx 烟尘 粉尘 SM EN SM 无组织废气 EN 废橡胶 滤渣 低聚物 废液 次品 固体废物 树脂粉末废包装物 废油 物化污泥 生化污泥 生活垃圾 9.333 2.333 6.6 3.8 1.6 0.2 0.2 15 2.4 128.4 35.8 37.6 6.3 15 2 10 20 5 0 0 6.27 3.04 1.28 外售利用15 委托处理2.4 委托处理128.4 委托处理35.8 外售利用37.6 外售利用6.3 委托处理15 委托处理2 委托处理10 委托处理20 委托环卫部门处理5 9.333 2.333 0.33 0.76 0.32 0.2 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废水排放量为新区污水处理厂外排量
3.1.2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途径
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及排放途径汇总情况见表3.1-2。
表3.1-2污染物排放方式及途径
项目 污染源 排放方式 排放途径 达标情况 脱气、模头(SM、EB) 气流输送(粉尘) 导热油炉(SO2、烟尘、NO2) 干燥(正己烷、环己烷、BD、SM、粉尘) 装置区(SM、EB、) 生产废水、废气洗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污染雨水 生活废水(COD、总氮、总磷) 切粒机、气力输送风机、真空系统、冷水机组、空压机、废气洗涤塔、冷却塔、导热油炉 有组织排放 处理后排放 有组织排放 处理后排放 有组织排放 清洁能源天然气 无组织排放 经第5污水处理厂预处理 直接排放 再经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 废气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水排放 达标排放 噪声排放 隔声、减振降噪 达标排放 固废排放 废橡胶(橡胶边角料)、滤渣、低聚物、废液、次品、废气处理收集的树脂粉末、废油、废原料包装物,废水处理新增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低聚物、废液、滤渣、废油、物化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原料包装物、生合理利化污泥作为一般工业废物委托用、处置 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橡胶、PS次品、PS树脂粉尘外售利用。
3.2 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为厂址周边居民区、河流取水口等。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
表3.2-1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绍隆寺 环境空气 东霞村(圌山) 大港镇 地表水环境 (污水处理厂排口)
方位 北 东 西南 上游 上游对岸 下游 距离(m) 500 1000 1500 5000 4500 1000 规模 —— 环境功能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约200多人 二级标准 约5万人 80万t/d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要豚类保护区 金东工业取水口 50km2 求 5万t/d 丹阳取水口 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工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的地面扬尘,水泥沙浆拌合和建筑材料堆放扬尘和施工车辆的尾气排放的影响等。
施工期扬尘的颗粒直径一般较大,其沉降速度较快,影响范围一般位于施工现场附近。
3.3.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公司预处理、施工废水沉淀预处理后,由污水管网进入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镇江大港段,对长江水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3.3.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土建和设备安装中施工设备和机械主要有装卸车辆、混凝土搅拌机、起重机、振动机械等。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⑴将搅拌机、加工设备、物料堆场等施工期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
⑵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和敏感时段。
⑶采取必要的声屏障,减弱噪声对外的影响
⑷严格施工监督管理,文明施工,尤其夜间施工时,尽量减少机具和材料的撞击,以避免人为的噪声影响。
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环境噪声背景值水平较高的时段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
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基本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随着施工完成,噪声的环境影响逐渐减小。
3.3.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对于建筑垃圾应有专门的处置或处理方式:开挖出的土方应根据建筑需要及时进行回填或铺垫场地,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