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竞赛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新课程环境下课程教学改革,激发教师开展教学 研究的热情,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打造一支合格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市教育局决定由市教育学院牵头搭建平台,在全市开展一次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大练兵”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有效课堂,提升实践能力”为主题,以教师专业成长为主线,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和探索新课程背景下的学科教学。
二、活动目标
1、以赛促学。通过竞赛,进一步更新教师的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理论水平,提升学科教学质量和新课程实施水平,有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效益和基础教育质量。
2、以赛选优。通过竞赛,发现选拔一批善于在课堂教学中全面适应课程改革,有效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效果优异的各个层次的骨干教师,进而培养一支名师专业指导团队。
三、参与活动对象 全市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四、活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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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性。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参与,全面展示中小学教师课改后教育理论素养、学科素养、能力素质等方面的风采和发展态势。
2、规范性。市级、区市县级成立竞赛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必要的考核评价机制,保证竞赛健康有序开展。
3、实效性。强化过程,讲求实效。这次竞赛重在练兵,目的是 提高教师素养。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狠抓教师学科教学业务和课堂教学能力的提高,群体互动,整体推进;以“校本教研”促“专业发展”,实现练兵与比武相结合。
4、丰富性。学校竞赛活动要生动有趣,形式多样、不拘一格。教师要有个人见解和独立思想,有自己的教学风格。
五、活动的组织实施
1、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竞赛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竞赛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竞赛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研训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竞赛评审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应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和竞赛评审委员会;竞赛活动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区教师进修学院(校)共同组织实施。
2、活动分校、区、市三级进行
⑴各学校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与计划。召开“岗位大练兵活动”动员大会,营造岗位练兵的活动氛围。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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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文件和教育理论,明确“岗位大练兵”的重要意义,动员并组织广大教师全员参加。组织全体教师积极参与,人人都要上一节公开课,由学校从备课、上课、说课、课后反思及评课等方面给予评价。在此基础上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
⑵各区市县、先导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抽签方式,每所学校抽取3人,按照课表,进行课堂教学实录;评出一、二、三等;评出学校优秀组织奖;上报给教育学院一、二等人员课堂教学实录光盘。
⑶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竞赛评审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参赛光盘进行评比:观看录像;评出一、二、三等;评出区市县优秀组织奖。
3、市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录课人员的培训工作。 4、市教育学院制定《大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竞赛标准》。 六、组织管理
市教育局、教育学院成立“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 市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评价工作。
组 长: 宋吉发 大连市政府督学副主任督学 副组长:王冬凌 大连教育学院副院长 成 员: 王秀芹 大连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王晓萍 大连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办公室主任
七、竞赛结果的使用
1、获奖课视为市优质课,优秀课件将录入市教师教育课 程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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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市级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在评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大连市教师教育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附:1、大连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竞赛实施细则
2、《大连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竞赛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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