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 下载本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

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五)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鄂教基[2009]20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8.14 【实施日期】2009.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续(四)

附件13:

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美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中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的全面、有效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 1 / 4

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是艺术学习领域中的必修课程之一。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既与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课程相衔接,又具有自己的特点。《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力求体现我国普通高中美术教育的培养目标,鼓励学生在感受、体验、参与、探究、思考和合作等学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基本的美术知识与技能,体验美术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形成有益于个人和社会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通过课程改革,构建符合基础教育要求的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美术课程体系,为不同兴趣和专长的学生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平台。 二、目标与任务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对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陶冶审美情操,提高生活品质等方面,具有独特功能。

课程目标是课程编制的基础,是选择课程内容的依据,也是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准则。课程目标是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按照“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位一体进行概述的。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美术学习活动,学习美术知识与技能,运用观察、想像、直觉和多种思维形式以及美术的方法进行艺术创造活动;学会分析、评价美术作品及美术现象,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观念;理解美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将美术语言运用于研究性学习之中;养成对美术终身爱好的情感,提高美术素养,热爱祖国优秀的文化,尊重世界多元文化。

1.学会描述、分析、解释、评价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的方法,了解美术某一门类的特征和发展,获得有关的美术知识,理解美术作品的文化含义和风格特征;陶冶情操。 2.深入学习和理解造型语言,了解美术创作的过程与方法,选用相关材料、技法或现代媒体创造性地进行表现、设计或制作,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以及美化生活。 2 / 4

3.学会通过多种渠道搜集有关信息,认识美术活动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以及与社会、

自然的联系;发展想象力,促进思维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学会用美术的方式或结合其他方式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4.学会运用美术展示的知识和方法,有创意地展现美术学习的成果;增强自我表达的意识,学会自我评价,学会评价他人美术学习的成果;通过以视觉艺术为主的艺术交流,架起与他人思想和情感沟通的桥梁。

在本次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实验的实施过程中应突出以下几点:

强调选择性。新课程强调体现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而其中选择性是实施此次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充分利用和开发校内外美术课程资源,增加课程的多样化,实行学分制管理,并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为个性发展拓展空间,满足学生多样发展的需求。

增强人文性。美术新课程具有人文性,普通高中美术课程要让学生较广泛地接触中外优秀美术作品,探索其人文内涵,提高鉴赏和判断能力,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引导学生深入地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增强对祖国优秀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注重学习方式的转变。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精神,倡导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合作学习,引导学生主动探究艺术的本质、特性和文化内涵。通过美术学习活动,让学生学会用艺术思维的方式认识世界,学习艺术表现和交流的方法,提高美术素养。

培养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要面向学生的生活和发展,引导学生逐步形成敏锐的洞察力和乐于探究的精神,鼓励想象、创造和勇于实践,用美术及其与其他学科相联系的方法表达与交流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美术和其他学科的学习。

提倡质性评价。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评价着眼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要求评价标准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