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作业单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设备、人员作业规范化、标准化,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氛围,有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称的最小单元是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个作业过程,是各种作业的最基本环节。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单元负责人。
第二章 最小作业单元划分
第四条 以作业流程为主线,划定每个作业过程为最小作业单元,涵盖各作业流程的所有可能存在作业活动的区域和人员。
第五条 最小作业单元负责人选定及管理范围、职责详见附件1。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条 最小作业单元实行“单人工作报动态、两人工作要互保、多人工作定组长”管理模式:
(一)单人工作报动态
各生产部门对本部门内部及协力单位单人作业的风险岗位进行识别,并结合安技部进行风险评价,对评价认为存在较大风险的岗位,由使用部门制订该岗位单人工作时定点或定时报本人动态的控制措施。
(二)两人工作要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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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生产部门及协力单位在一个最小作业单元中安排两名人员作业时,应遵循“能力互补”,“新老互补”、“性格互补”等原则,而且两人间要进行安全互保。
2.作业中互保人员之间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负责,做到四个互相:
互相监督:作业时要互相监督,互相检查,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要求,共同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违章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提醒纠正。
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互相关心、照顾,互为对方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互相保证:保证自己及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各类大小事故。 3.互保的双方要签订互保协议,互保协议范本见附件 2。派工部门及派工人员要在不影响作业安排的情况下,尽量保证互保双方相对固定。对于临时性安排的双人作业,派工人员要组织双方进行口头性互保确认。
(三)多人工作定组长
1.现场单个最小作业单元存在3人及以上的多人作业时,由派工者确定此作业单元的小组长。
2.小组长的职责:
(1)作业时要监督、检查最小作业单元内的成员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要求,共同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2)发现小组成员有违章行为或作业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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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时提醒纠正。
(3)对最小作业单元可视范围内的小组成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违章、外来人员违章及时制止和纠正,有义务进行上报。
(4)保证自己及组员安全作业,不发生各类大小事故。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七条 最小单元负责人所监管区域出现的违章,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违章治理管理规定》给予惩处。
第八条 最小作业单元实行违章、事故连带处罚机制,单人未按照要求汇报工作动态的,每次处罚100元;互保双方作保一方出现违章行为的,对另一方罚款100元;多人作业未指定组长的,对派工人员处罚200元。多人作业时,组长作用未发挥,区域内有可制止或消除的违章隐患,未进行制止和消除的,对组长处罚100元。
第九条 最小作业单元负责人举报违章的,对负责人给予100元的奖励;所负责作业单元其他人员举报违章的,对举报人员给予100元的奖励,同时对负责人给予50元/项的奖励。
最小作业单元负责人举报二级以上事故隐患的,对负责人给予200元的奖励;所负责作业单元其他人员举报二级事故隐患的,对举报人员给予200元的奖励,同时对负责人给予100元/项的奖励。
第十条 公司每季度对各协力单位最小作业单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选,由所在协力单位进行推荐,并附个人落实最小单元职责的证明材料,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报公司安技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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