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协议(12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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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协议(12版)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就承租用于施工生产的车辆及驾驶员等相关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车辆及驾驶员约定

1、甲方租赁乙方__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车辆壹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的驾驶员为: (姓名),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必备条件:

①租赁车辆具备国家要求办理的各项合法手续或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已购买保险、已办理年检手续等;

②租赁车辆已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已行驶里程不超过200000公里。 ③随车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效驾龄5年以上,无国家规定不适合驾驶的情形。 二、 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A、按日结算:每日租赁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包括司机费用)。 B、按月结算:每月租赁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包括司机费用)。

C、按公里数结算:每公里租赁单位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包括司机费用、油费)。 D、包干方式: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包括司机费用、含油费、路桥费)。

2、起算期间:以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工地之日起计算,以甲方通知停租并离开工地之日起结算。 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并填写《车辆租赁结算单》(见附表)。

4、支付方式:甲方在结算单办理完一个月后两个月内支付租车费用,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税务发票。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月办理《车辆租赁结算单》并及时支付租赁款。

2、甲方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加油(C、D结算方式除外)、过桥过路费用(E结算方式除外)。 3、甲方承担乙方驾驶员住宿费用,但乙方不得提出标准要求。

4、除上述租赁费用外,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任何侵权事件导致的任何费用损失。

地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7号中信大楼B座 邮编:430023

电话:02783510888 传真:027835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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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职责

1、随车配置驾驶员壹名并承担除住宿费外的一切费用(含工资等待遇)。 2、提供租赁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并保证其有效性。

3、租车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作息时间及生产安排,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用车。 4、乙方独立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

的所有费用。

5、乙方有义务告知乘车人关于安全乘坐要求,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租赁期

间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任何侵权事件导致的任何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车辆正常保养、维修而耽误甲方施工生产,其耽误部分须免除租赁费;耽误超过两

天的还需承担日租赁费用50%的损失。

2、乙方擅自将车调回或未按要求出车而影响甲方使用的,须承担甲方另行临时租赁其他车辆发生的费用,并扣除乙方月租金的25%以示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违反其他条款的行为除应承担甲方损失外还须按照月租赁费用的25%以示处罚。 4、因乙方造成甲方损失或对乙方的影响未解除,甲方可以因防范风险而暂时拒付未支付租赁

结算款直至损失或影响消除为止。

5、甲方不按要求办理结算手续并按期付款,乙方可提前终止协议并要求结算已租赁费用。 五、其他

1、按月租赁时,闲工期间租赁费用为工作租赁标准的50%。

2、其他约定: 。

3、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办理完双方结算签字手续之日起失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或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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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集团 附表:

车辆租赁结算单

结算月份 租赁期间 驾驶员 车辆型号 协议单价 应结算费用 租赁天数 应结算金额 扣款事项 闲工 保养 应扣款 维修 处罚 其他 小计 时间 天 天 天 天 天 年 月 租赁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车牌号 元/天或 元/公里 天或 公里 元 金额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不结算 不结算 备注 附件:见双方签订的 《车辆租赁协议》 实际支付金额=应结算金额-应扣款小计= 元(小写) 实际支付金额 大写为: 元 项目经理 (公章及日期) 出租人 (印章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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