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装管理人员必须与土建专业技术人员紧密配合,核对图纸,明确管道安装的位置及走向、安装施工的插入时间和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
3、安装应紧密配合土建施工及调试工作,做好管道试压工作,抓紧竣工收尾的管理。
4、混凝土浇灌前,土建施工人员应与安装施工人员相互间按照图纸逐一核对规格、型号和埋设位置是否正确。在核对无误后、应填写隐蔽验收资料,交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现场核对,签字通过后,方可浇灌施工。
5、混凝土浇灌时,应派专人坚守在施工现场,以便能迅速处理和解决因砼浇灌和振捣可能引起的位移等问题。 8.8.2 与其它专业施工的配合措施
8.8.2.1 向专业施工队伍提供设计依据(土建施工图等),除按设计院、业主要求设计外,还应提出有利于双方施工配合,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并在专业设计方案中得以体现。
8.8.2.2 审核其专业设计方案,并报经业主、设计院认可后,方可进入实施。 8.8.2.3 随时掌握其专业的进度和与其他专业工种交叉作业的时间问题,以避免不利于质量、进度、安全的因素发生。
8.8.2.4 为专业施工提供足够的现场拼装及堆运场地,并协助做好现场放样、拼装工作。
8.8.2.5 为专业施工队伍提供现场办公、食宿、治安等服务,使其全力投入专业施工。
第九章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关系工程施工能否顺利进行,也是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保证。为确保生产必须安全,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员受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对安全生产具有否决权。
9.1 工作目标
9.1.1月负伤频率≤3‰,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9.1.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所规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有几项评几项,确保所有分项分月达标。 9.1.3项目部实行安全周检制,公司主管部门每旬组织安 全质量大检查一次,每半月复查一次。做到有记录,有隐患 通知,有整改记录,有罚款依据。
9. 2 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岗并严格执行,严格检查、整改、考核,确保生产安全。 9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包对现场安全进行全面管理,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9.2.2 安全教育制度
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9.2.3 施工专项安全方案制度
施工前,编制施工用电、土工膜防渗层等专项安全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执行。 9.2.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任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对班组成员进
行全面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一式三份,班组长、安全员、交底人各存一份备查。 9.2.5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9.2.6 安全检查
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日查日纠制度,做到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9.2.7 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制度
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项目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制定考核措施 ,并严格考核、奖惩。
9.2.8 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⑴、各类人员佩戴不同颜色的袖标记:工地负责人戴黄底红字袖章;安全总值班戴红底白字袖章;生产班组长戴紫底白字袖章;生产班组安全员戴绿底白条袖章;
⑵、施工管理人员和各类操作工人要戴不同颜色安全帽,以示区别:施工管理人员戴黄色安全帽;生产班组人员戴白色安全帽;机械操作人员戴蓝色安全帽;机械吊车指挥戴红色安全帽。 9.2.9 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项目部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 9.2.10 安全备用金制度
工程处建立专项安全备用金帐户,用以项目部配置安全用品,支付安全措施
费,确保安全生产有资金投入保证。 9.2.11 安全生产宣传牌
在工程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示牌,并绘制警示牌平面布置图,按日检查,防止拆除。
9.3 “三宝”安全保护措施
9.3.1 安全帽
安全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9.3.2 安全带
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一次,对抽验不合格的,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安全带应高挂低 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9.4 施工用电
9.4.1 支线架设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识;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 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9.4.2 现场照明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楼梯间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36V);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
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9.4.3 架空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一般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9.4.4 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电箱做到门、锁、色标齐全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 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 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9.4.5 接地接零
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配电室接地体与桩身钢筋连接,构成接地网),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就符合规定。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线;手持式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mm2的多股铜芯线。电杆转角、终端杆及总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