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
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7]143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22 【实施日期】2017.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七届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锦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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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效用,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根据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的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打通企业融资渠道。政府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发挥风险补偿基金引导和保障作用,切实降低金融机构贷款和担保风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有利于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风险补偿基金能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补偿基金的一定倍数进行信贷投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和引导产业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能够更好的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吸引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二、风险补偿基金的性质、定位及作用
(四)风险补偿基金的性质。风险补偿基金是由中央财政和试点市级财政共同设立,与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为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服务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中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风险分担和补偿的政府引导性专项资金。
(五)风险补偿基金的定位。风险补偿基金遵循知识产权运营的客观规律和特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合理容错”原则。
(六)风险补偿基金的作用。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提供补偿,拓宽我市 2 / 3
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产业关键领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我市企业
“走出去”和产业迈向中高端,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风险补偿基金规模、资金来源和运作模式
(七)风险补偿基金总额1200万元,由中央财政引导资金400万元和市财政配套资金800万元共同组成。
(八)风险补偿基金采用“风险补偿基金+担保+银行”运作模式,通过引入商业银行、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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