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师德行为案例及分析 下载本文

违反师德行为案例及分析

教育伤害,顾名思义,就是在实施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因为不同的原因所造成的身心损伤。接触了大量案例之后,笔者试图将教育伤害做出分类,大致有如下几种类型。

制度伤害,由于多重原因,我们的教育制度政策,也会对受教育者造成各种各样的伤害,譬如,高考制度、升学制度、毕业政策等等。

案例一,安徽六安地区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考生朱某某,是个农村孩子,一心想上大学,却屡考不中,每年都差那么一点点,总让人满怀希望,结果又总让人大失所望,连续考了八年,也就是说他上了八届高三,结果当地人送他一个绰号叫“朱八届”(猪八戒谐音),幸运的是他最终考上了一所普通大学本科。我们的高考制度就是如此,选拔性极强,不能够让所有有志青年圆大学梦。还有更多高考落榜者,名落孙山,成为他们人生中永远的阴影。

案例二,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一天我在校园巡视,遇见一位已毕业多年的学生,难得他还有空回母校看看,他连声称赞学校变化很大,也变美观了。其实我很早就了解他,多年前我们听说他头脑受刺激,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他的得病可能有多方面原因,但他的一席话都让我深思,“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们高中毕业证书上多出了一行字,‘经补考合格准予毕业’。其实,我当时成绩非常优秀,一直是班上前几名,但因为考试的时候生病无法参加毕业会考,只好通过补考才拿到毕业证书。”我们不能说他得病就是因为这多出的一行字,但至少这一行字和这行字所带给他痛苦经历对他的影响很深。可是,我们会考制度又绕不过去,象他这样成绩优良的学生,如果有学分制,那会怎么样?

学生患上精神病

人为伤害,教育者的言行对受教育者造成的伤害。人为伤害又分为语言和行为两大类。

教育者的语言失当造成受教育者的伤害,这样的案例特别多,我们少数师德修养较差的教师,言语不文明,有意无意刺激和伤害着学生,有的甚至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如“笨猪”、“没出息”、“有爹娘养没爹娘教”、“将来只能做坐台小姐”,这些不堪入耳的秽语甚至比这更不堪的言语,竟然出自我们教师之口,竟然出现在神圣的课堂上。教育主管部门曾经出台了一系列师德规范,包括教师禁语多少条之类,应该说这还远远不够,看来师德建设将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教育者行动过激、过失甚至违法犯罪,造成受教育者的伤害。教育者的行为过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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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可能还属于一种无意施加,如打耳光、打屁股,体育课上老师踢学生一脚,有时造成的伤害属轻微的,有时却造成终身残疾,甚至造成死亡。

学校老师打耳光,把学生打得穿孔的事例并不罕见。甘肃古城某小学教师马某在检查学生作业时,因学生马某作业没完成,马老师便对这位马学生胸部和背部各打一拳,该生当即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系外伤性心肌进血休克致死,该老师也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人为伤害,还可以分为过失和有意施加甚至有意犯罪两种。言行过失或失当造成受教育者不同程度的伤害,其情节或轻或重,后果也有轻有重,1998年山东德州就发生过“两脚踢出一条命”的事例,教师方法简单粗暴,学生顶撞老师,老师一气之下踢了他两脚,该生回家后,喝下农药自杀身亡。更有甚者,有些伤害是教育者有意施加甚至违法犯罪。湖北仙桃发生过小学老师逼迫学生吃牛屎,极大摧残了学生身心健康。1998年,乐清市某小学还发生了某女教师为教育常说粗话的调皮学生,竟责令他们当众脱裤,造成不良影响。一些道德败坏的教师,将罪恶的魔爪伸向单纯无知的女学生,畏亵强奸女生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残害杀害年幼的学生。

人为伤害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有的只是轻微的皮肉之苦,如踢屁股、打嘴巴之类;有的却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造成离家出走人格分离甚至自杀身亡;更有甚者造成身心的双重摧残,如有的教师长期奸污霸占女学生,造成身心严重摧残,最终被绳之以法。从人为伤害造成后果的时效性看,有的只是暂时的显性的,有的却是终生的难以挽回的伤害。

人为伤害中,还有一种极特殊现象,即学生之间的互相伤害,这类事故发生率也非常高,如小学生用笔互相扎伤眼睛,中学生之间打架斗殴造成伤害,这里有学生个人原因,也有教师管理责任。

马国君曾是河北省井陉矿务局第一小学学生,尽管学习起来有点吃力,但一至三年级,他一直快乐活泼。从四年级开始,马国君变了,他的父母发现,他回家后常躲在屋里哭泣,问他为什么,他却始终不肯说出原因。

1998年3月23日下午的第三节班会课上,因为没有按要求带校服,班主任焦燕君让马国君站到讲台前,摘掉眼镜,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马国君被连打几个耳光,打完后,马国君流着泪一直站到放学。

马国君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要求学校调查处理。学校就此事开展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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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家长的面,询问马国君被打的经过。“四五年级被打过40次,六年级上学期被打过十七八次”,焦老师“打脸、打背、打手、踢腿”,上四年级时,焦老师把马国君叫到办公室,打他的脸,把眼镜打掉,镜框裂了。“还有一次,我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打完我后,让我回家补作业,我跑到焦化厂地下室补完作业。”

遭受“黥刑”脸刻“贼”字

1999年10月6日,陕西华阴市黄河工程机械厂子弟学校一个姓巩的女同学丢了10元钱,怎么查也没有人承认,同学之间互查也没有结果。钱最后是一个姓刘的学生在巩某桌子的横梁底下发现的。班主任崔敏叶老师因此认定是刘某偷的,对他说:“你过来,我在你脸上写个字,让你?光荣光荣?,永远记住这个教训。”便拿起锥子,把刘某的头揽过来,在他脸上划了个\贼\字,面积比5分硬币稍大。

在脸上被划字以后,崔又逼着王某写\检查\,连写了3遍,都没过关,因为里面提到老师在他脸上刻了个\贼\字。到写第4遍时,王某猜到了崔的意图,省略了这个细节,检查才算合格了。

对王某的伤情,华阴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开始,王家对此有疑议,于21日到西安市要求重新鉴定。据王家介绍,鉴定部门不接受个人委托。他们到某美容机构检查,说是划伤已深及真皮层,如不经过美容,可能会留下疤痕。

崔敏叶有十多年教龄,对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她自己家里有很多困难,6岁的孩子重病在身,但从来都是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对调皮的孩子也很有耐心。她这个班的学生,有60%以上是家长“走后门”进去的,大家知道她对学生认真负责,都愿意把学生交给她。她有个特点,一上讲台会忘记自我,像个孩子一样,其语言、表情全部儿童化了。她很求上进,师专毕业后又自学了大学本科课程。

被迫喝下“颜料水”

2000年6月7日上午,柳州市29中附小老师王某在给本校六(三)班上第三节课前,发现自己放在过道的开水被学生\故意\倒入美术颜料。在课堂上质询\肇事者\而无人出声的情况下,王某采取\株连\追究方式,把颜料污物倒入半桶凉开水,由班长带头,台下其他同学轮流上来舀这略带异味的\颜料水\喝下......

老师被扣分学生就遭秧

1999年9月13日,湖南省搬源县架桥乡中心小学六年级班学生李军,上厕所时把宿舍门关了,同学艾烽玉回来见门被锁上,就把门踢烂了。第二天早自习,宿舍老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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