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 下载本文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政

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实地抽查工作的函

【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 【发文字号】国土资函[2012]604号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2.07.29 【实施日期】2012.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

况实地抽查工作的函 (国土资函〔2012〕6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2号)安排,定于2012年8月下旬开始,对部分省(区、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现将《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实地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省份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抽查工作,保证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检查组人员和到达时间另行通知。 1 / 2

联系人及电话:

国土资源部 卢丽华 010-66558178 13910613941 农 业 部 许发辉 010-59192892 13910737810 国家统计局 韦 革 010-68782837 13520686920

附件: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实地抽查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国家统计局 2012年7月29日

附件:

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实地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以下简称“三部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2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要求,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三部局组织开展部分省份的实地抽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地抽查范围

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陕西等10个省份。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