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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线测量规范

(Ⅰ)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各等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等级 导线长度km 三等 四等 一级 二级 三级 2.4 0.1 0.25 0.1 8 12 15 15 1/14000 1/7000 4 0.5 5 15 1/30000 14 9 平均边长km 3 1.5 测角中误差测距中误差测距相对中误1秒级仪器 6 4 — — — 测回数 2秒级仪器 10 6 6秒级仪器 — 方位角闭合差(秒) 3.651016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1/55000 (秒) (㎜) 差 1.8 2.5 20 18 1/150000 1/80000 n n n n n —4 ≦1/35000 2 1 1 4 3 2 ≦1/15000 ≦1/10000 24≦1/5000 注:1 表中n为测站数。

2 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导线长度,、平均边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相应长度的2倍。

3.3.2 当导线平均边长较短时,应控制导线边数不超过表3.3.1相应等级导线长度和平均边长算得的边数;当导线长度小于表3.3.1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

3.3.3 导线网中,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段长度不应大于表3.3.1中相应等级规定长度的0.7倍。

(Ⅲ)水平角观测

3.3.7 水平角观测所使用的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和光学经纬仪,应符合下列相关规定: 1 照准部旋转轴正确性指标:管水准器气泡或电子水准器长气光在各位置的读数较差,1秒级仪器不应超过2格,2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格,6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5格。

2 光学经纬仪的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指标:1秒级仪器不应大于1秒,2秒级仪器不应大于2秒。

3 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指标;1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0秒,2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5秒,6秒级仪器不应超过20秒。

4 补偿器的补偿要求:在仪器补偿器的补偿区间,对观测成果应能进行有效补偿。 5 垂直微动旋转使用时,视准轴在水平方向上不产生偏移。

6 仪器的基座在照准部施转时的位移指标:1秒级仪器不应超过0.3秒,2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秒,6秒级仪器不应超过1.5秒。

7 光学(或激光)对中器的视轴(或射线)与竖轴的重合度不应大于1㎜。 3.3.8 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不应超过表3.3.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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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表3.3.8 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仪器精度等级 光学测微器两次半测回归一测回内2C重合读数之关零差(秒) 互差(秒) (秒) 1秒级仪器 2秒级仪器 2秒级仪器 6秒级仪器 1 3 — — 6 8 12 18 9 13 18 —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秒) 6 9 12 24 四等及以上 一级及以下 注;1 全站仪、电子经纬仪水平角观测时不受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指标的限制。

2 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0的范围时,该方向2C互差可按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比较,其值应满足表中一测回内2C互差的限值。

2 当观测方向不多于3个时,可不归零。

3 当观测方向多于6个时,可进行分组观测。分组观测应包括两个共同方向(其中一个为共同零方向)。其两组观测角之差,不应大于同等级测角中误差的2倍。分组观测的最后结果,应按等权分组观测进行测站平差。

4 各测回间应配置度盘。度盘配置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5 水平角的观测值应取各测回的平均数作为测站成果。

3.3.9 三、四等导线的水平角观测,当测站只有两个方向时,应在观测总测回中以奇数测回的度盘位置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以偶数测回的度盘位置观测导线前进方向右角。左右角的测回数为总测回数的一半。但在观测右角时,应以左角起始方向为准变换度盘位置,也可用起始方向的度盘位置加上左角的概值在前进方向配置度盘。

左角平均值与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0之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3.3.1中相应等级导线测角中误差的2倍。

3.3.10 水平角观测的测站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器或反光镜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mm。

2 水平角观测过程中,气泡中心位置偏离整置中心不宜超过1格。四等及以上等级的水平角观测,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的范围时,宜在测回间重新整置气泡位置。有垂直轴补偿器的仪器,可不受此款限制。

3 如受外界因素(如地震)的影响,仪器的补偿器无法正常工作或超出补偿器的补偿范围时,应停止观测。

4 当测站或照准目标偏心时,应在水平角观测前或观测后测定归心元素。测定时,投影示误三角形的最长边,对于标石、`仪器中心的`投影不应大于5mm,对于照准标志中心的投影不应大于10mm。投影完毕后,除标石外,其他各投影中心均应描绘两个观测方向。角度元素应量至15秒,长度元素应量至1mm。

3.3.11 水平角观测误差超限时,应在原来度盘位置上重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测回内2C互差或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方向,并联测零方向。 2 下半测回归零差或零方向的2C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该测回。

3 若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总方向数的1/3时,应重测该测回。当重测的测回数超过总测回数的1/3时,应重测该站。

3.3.12 首级控制网所联测的已知方向的水平角观测,应按首级网相应等级的规定执行。 3.3.13 每日观测结束,应对外业记录手簿进行检查,当使用电子记录时,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Ⅳ)距离测量

3.3.14 级及以上等级控制网的边工,应采用中、短程全站仪或电磁波测距仪测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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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以下也可采用普通钢尺量距。

3.3.15 本规范对中、短程测距仪器的划分,短程为3km以下,中程为3~15km。 3.3.16 测距仪器的标称精度,按(3.3.16)式表示。

mD = a+b×D (3.3.16) 式中,mD—测距中误差(㎜)

a—标称精度中的固定误差(㎜)

b—标称精度中的比例误差系数(㎜/km)

D—测距长度(km)

3.3.17 测距仪器及相关的气象仪表,应及时校验。当在高海拔地区使用空盒气压表时,宜选当地气象台(站)校准。

3.3.18 各等级控制网边长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18的规定。 平面控制仪器精度等网等级 级 三等 四等 一级 二、三级 5mm级仪器 表3.3.18 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每边测回数 一测回读数单程各测回较差(秒) 较差(㎜) 往 返 3 3 4 2 3 — — ≦5 ≦10 ≦5 ≦10 ≦10 ≦10 ≦7 ≦15 ≦7 ≦15 ≦15 ≦15 — 往返测距较差(㎜) ≦2(a+b×D) 10mm级仪器 4 5mm级仪器 2 10mm级仪器 3 10mm级仪器 2 10mm级仪器 1 注;1 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读数2~4次的过程。

2 困难情况下,边长测距可采取不同时间段测量代替往返观测。

3.3.19 测距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站对中误差不应大于2㎜。

2 当观测数据超限时,应重测整个测回,如观测数据出现分群时,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观测。

3 四等及以上等级控制网的边长测量,应分别量取两端点观测始末的气象数据,计算时应取平均值。

4 测量气象元素的温度计宜采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气压表宜选用高原型空盒气压表;读数前应将温度计悬挂在离开地面和人体1.5m以外阳光不能直射的地方,且读数精确至0.2℃;气压表应置平,指针不应滞阻,且读数精确至50Pa。

5 当测距边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的高差进行修正时,垂直角的观测和对向观测高差较差要求,可按本规范第4.3.2和和4.3.3条中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有关规定放宽1倍执行。

3.3.20 每日观测结束,应对外业记录进行检查。当使用电子记录时,应保存原始观测数据,打印输出相关数据和预先设置的各项限差。

表3.3.31 内业计算中数字取位要求 等级 观测方向值及各项修正(秒) 三、四等 一级及以下 0.1 1 边长观测值及各项修正数(m) 0.001 0.001 0.001 0.001 0.1 1 边长与坐标(m) 方位角(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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