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石化协办发(2009)193号 下载本文

表C.10-2 建筑工程取费程序表:执行工程所在地地建筑工程取费程序表。

30

附件 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编制办法

1.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编制:

1.1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后

评估等全过程管理所需费用。 1.1.1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用内容: (1) 建设单位开办费: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筹建和建设期间工作正常进行所需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购置费用。

(2) 建设单位经费: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劳动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标准定额使用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生产工人招募费、工程招标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合同契约公正费、咨询费、审计费、法律顾问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竣工验收费、后评估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3)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4)建设单位委托取得法人资格、具备监理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按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承包商(设计及施工)实施全面监理与管理所发生的工程建设监理费。

(5)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总承包资质和条件的工程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从项目立项后开始,直至生产考核止,全过程的总承包组织管理所需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组织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组织施工、试车等全过程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勘察设计费、设备和材料采购保管费和临时设施费。

1.1.2建设单位管理费编制方法:是以项目“工程费用”为计算基础,按照建设项目不同规模分别制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率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含监理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率

建设单位管理费率表 建设项目规模(工程费用)(万元) 1000 5000 10000 50000 100000 200000 300000 600000 60亿以上

注:1.工程费用小于1000万元者,仍按1000万元作为计算基础; 2.根据建设项目规模,采用直接插入法计算; 3.成套引进的建设项目,应乘以0.9系数; 4.改、扩建项目,应乘以0.5-0.75系数;

5.依托老厂的新建项目,应乘以0.75-0.85系数。

建设单位管理费率(%) 3.00 2.91 2.88 2.73 2.58 1.85 1.59 1.24 0.81 1.1.3监理费:当工程建设监理费另行签定合同时,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新规定费率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应由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协商确定的合同价款为准。此项费用不单独计列。

1.1.4总承包费:当委托总承包单位时,总承包管理费是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费用为计算基础,此项费用不单独计列。发生时,从建设单位管理费和预备费中支付。 1.2.前期工作费和可行性研究费:

1.2.1前期工作费内容:是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立项之前发生的各项费用。

1.2.2前期工作费编制方法:按前期工作费实际发生额直接进入经营成本或直接进入基建投资。

31

1.2.3可行性研究费内容: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设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1.2.4可行性研究费编制方法:按照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签订合同计算,或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的规定计算。 1.3..研究试验费:

1.3.1研究试验费内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参数、数据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以及支付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等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自行或委托其它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 1.3.2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下列费用: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支付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1.3.3研究试验费编制方法:按有关技术转让和研究试验合同或按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要求进行编制。 1.4勘察设计费:

1.4.1勘察设计费内容: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工程勘察单位对工程水文地质初勘、祥勘发生的勘察费和设计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等所需费用;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自行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费用。

1.4.2勘察设计费编制方法: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 1.5环境影响评价费:

1.5.1环境影响评价费内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1.5.2环境影响评价费编制方法: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计算计列. 1.6劳动卫生安全评价费

1.6.1劳动卫生安全评价费内容:是指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1.6.2劳动卫生安全评价费编制方法: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有关部门,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标准计算计列。 1.7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1.7.1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内容:是指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用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费用或租赁费用;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临时水、电、路、讯、气、汽、码头等工程费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

1.7.2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编制方法:以建设项目“工程费”为计算基础,乘以临时设施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 工程费用 × 临时设施费率

32

临时设施费率表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依托老厂 改、扩建项目 注:成套引进的建设项目,应乘以0.9系数。

临时设施费率(%) 0.5 0.4 0.3 1.8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材料其他费:按本“办法”附件D: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的其它

费用进行汇总。 1.9施工机构迁移费:

1.9.1施工机构迁移费内容: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经有关部门决定成建制地(指公司或工程处/工程队)由原基地或施工点调往另一施工地点(不改变隶属关系)承担任务而发生的迁移费用.施工单位如在新施工点承担两个以上建设单位的施工任务时,其迁移费可按任务比例分摊.工程完工后,如原新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返回原基地时,其返程迁移费由原建设单位负担,如有新的工程,其退场迁移费由新的建设单位负担;迁移职工和必须随迁的家属的差旅费、行李费、迁移期间的工资、管理费、施工机械、周转材料、工具用具、办公及生活家具、炊具等的拆装、包装和运杂费,迁移期间施工机械的的停置台班费等一次性迁移费用。 1.9.2施工机构迁移费编制方法:编制设计概算时可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列;项目招投标时,是否计取施工机构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1.10工程保险费:

1.10.1工程保险费内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机器设备进行投保而发生的费用;建安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引进设备材料及国内安装工程保险等费用。

1.10.2工程保险费编制方法:编制设计概算时以工程费为基础乘以保险费费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保险费=工程费×保险费费率

1.10.3化工引进工程项目必须投保,国内工程项目坚持自愿原则,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投保工程保险费率按3‰计算。 1.11联合试运转费:

1.11.1联合试运转费内容: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预试车和化工投料试车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大于试运转收入的亏损部分;试运转所需材料、燃料、油料及动力消耗,低质易耗品及其它物料消耗,机械使用费,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一次性检修费用,外请人员费,必要的工业炉烘炉费。不包括施工企业配合联合试运转的费用(此项费用已计入“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项下开支的单机调试费及试车费;不包括在试运转中暴露出来的因施工原因或设备缺陷等发生的处理费用。

1.11.2联合试运转费编制方法:按照不同建设规模及技术成熟不同程度,以项目固定资产费用中工程费费用为计算基础,乘以0.3%~3.0%计算。一般情况下,化工装置联合试运转费,原则上不列此项目费用,当化工装置为新工艺、新产品时,联合试运转确实可能发生亏损的,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按上述费率计算此项费用。 1.12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

1.12.1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内容:是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出的、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

1.12.2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编制方法:编制设计概算时按受检的特殊设备费为基础乘以一定的费率计算或者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标准计算。压力管道不计取此项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