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医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基本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具体事务,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基本建设工作小组下设基建办公室。
基本建设监督小组负责对医院基本建设各环节监督。
(一)医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项目的方针政策;
2.研究决定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
3.审批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
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
5.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其他审批事项。
(二)基本建设工作小组的职责
1.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调查研究;
2.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拟订工作;
3.组织做好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选定工作;
4.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建设;
5.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报批工作;
6.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诉受理、处理工作;
7.按规定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和结算工程款;
8.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做好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9.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10.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务。
(三)基本建设监督小组的职责
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督。
第三章概算预算
第四条 工程项目概预算
(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原则上由设计单位承担,基建工作小组(基建办)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委托编制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提供工程技术资料、设计概算进度控制及阶段审核工作。
(二)工程概、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说明建设项目的性质(新建、扩建、技改)、地理位置、建设规模、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内容和总投资。
2.编制依据。说明所编概预算采用的定额、指标、工人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设备价格和各项取费标准的年份、文件、规定。
3.资金来源的渠道及额度。
4.做出以工程费用性质划分的投资分析和以工程项目性质划分的投资分析。
5.列出建筑安装工程主材用量表。
6.工程概、预算计算书。
第四章工程项目立项与招标投标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一)工程项目立项
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经院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批,重大工程项目需经职代会同意;
2.工程项目应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工程项目立项同意后,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审批
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由有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由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并测算工程项目概算,经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后实施下一步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六条 工程项目招标的形式
1.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在市公管局公开招标。
2.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在院采用院网站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
第七条 招标工作的程序
(一)招标文件由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基建办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要求;
4.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5.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应提供的有关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
6.合同主要条款: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项目款支付方式、材料设备采供方式及清单等;
7.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