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规定 下载本文

20XX年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规定(内部资料)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三月 目 录

1、武汉大学20XX写、评审及答辩的有

年博士学位论文撰

关规

定……………………………………………1

2、《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研究成果”部分填 写规定………………………………………………15 3、武汉大学20XX年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 规定…………………………………………………17 4、武汉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网上操作流程……………33 5、附录一: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摘抄) 6、附录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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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XX年博士学位论文 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XX]9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大研字[20XX]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学实践(或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四个方面;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二)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三)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四)科研成果要求:

1.理、工、医学学科(临床医学除外)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SCI、EI、MEDLINE源刊上的学术论文;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2.临床医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SCI、MEDLINE源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指定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3.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SSCI、A&HCI源刊上或在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4.发表的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也可视为博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

5.发表的学术论文内容必须与其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相关(含跨学科、专业),且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第一署名应为“武汉大学”或“武汉大学XX培养单位”;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备案,可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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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学术论文: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① 参与国家秘密科研项目者;

② 项目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并排名前5名的科研成果获奖者;

③参与863、973、国家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并做出重要贡献者;

④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为第一发明人,或取得软件著作权且为第一完成人等。

7.各学科期刊目录见学院具体要求。 二、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已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内容有创造性见解,并能反映作者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二)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数据和过程要真实,严禁造假和抄袭他人成果;

(三)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引用的材料,必须注明出处;采用合作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要加附注;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四)博士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学生除外);留学生如要使用非中文(英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事先报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并在论文中附详细的中文摘要(不少于5000字);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五)理、工、医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字数宜控制在4—10万字,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字数宜控制在10—15万字;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六)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使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的学位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于重复率偏高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或同行专家甄别,决定该生是否进入论文答辩。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罴。 (七)博士学位申请人不得用“涉密资料”撰写学位论文。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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