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下载本文

九、教学计划表

1.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

学 期 理论 教学 实践 教学 毕业 鉴定 考试 军训 社会实践假 期 合 计 (机动) 1 2 3 4 5 6 总计 18 15 16 12 13 75 1 2 6 4 8 14 35 4 5 1 1 1 1 1 5 1 3 9 3 9 3 2 25 27 26 26 25 21 150 2014年春节为1月31日, 2015年春节为 2月19日,2016年春节为2月8日

2.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见附表)

3.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按周分配)

学 年 学 期 内 容 军 训 教学 实习 通 用 初级技能 专 项 中级技能 第一学年 一 1 2 二 2 第二学年 一 6 二 4 第三学年 合 计 一 8 二 14 5 1 8 12 14 35 综合实训 顶岗实训 毕业鉴定 社会实践 总 计

4.技能训练与考证建议

学期 1 2 3 4 5 6 技能 类型 初级 初级 中级 中级 项目 打字练习 一级B 技能要求 参考题型 相关知识 建议 课时 30 建议考证 考证 考证 考证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动画绘制员 十、综合实训与顶岗实习要求

1.素描实习要求。了解素描作为绘画基础的重要性;理解透视原理,培养空间意识;有一定画面组织能力,能够组织合理优美的画面;能够画人、建筑、静物和风景速写。

2.综合实习要求。熟悉和掌握三维建模、材质、灯光、特效、动画的制作流程,能够进行场景制作和动画效果体现,最终剪辑合成一部完整的故事情节,强化实际三维动画制作技能,为今后制作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影视三维效果作品及游戏三维作品打下扎实基础。

3.顶岗实习。通过较长时间的实习,使学生走向社会,接触本专业工作,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十一、编制说明

(一)本方案制定的依据

1.苏政办发【2012】19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

2.苏教职【2012】36号《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二)本方案为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各校可在此方案的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特点及行业企业对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人才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调

整。也可根据本校特点增加“动漫衍生产品设计与制作专门化方向”与“影视后期特效专门化方向”。

(三)本方案总学分为:170学分。原则上理论教学16—18学时计算1学分,实践教学1周计算1学分,企业顶岗实习1周计算1学分。学生必修课程全部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即可毕业。

(四)通过行业认识实践或行业公益活动,可以使学生较早地接触行业,加深对专业了解,增强专业意识和劳动观念,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为后续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行业认识实践或行业公益活动在第一学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五)顶岗实习是职业学校学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主要教学环节之一。企业实习教学计划由企业与学校根据生产岗位对从业人员素养的要求共同制订,教学活动主要由企业组织实施,学校参与教学管理和评价。

(六)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提高职业能力的培养过程。通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应使学生受到动画公司实际工作中各环节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掌握实际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在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动画公司的实际,真题真做。在内容要求上,要明确专业基本技能训练与培养创新能力所占的比重。使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满足基本教学要求。 十二、教学评价

建立由学校骨干教师、企业技术能手、行业组成的课程考核评价团队,根据企业岗位规范和职业资格标准,制定以综合能力评价、过程评价为主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学生平时学习过程考核、学习团队评价比例,考核方式变终结考核为学习过程考核和认证考试。

核心课程考核以出勤率、学习态度、决策能力、操作能力、协调能力、作业完成水平为考核点;课证结合课程Flash动画、三维动画等职业资格标准引入课程教学内容,考核以出勤率、学习态度、决策能力、操作能力、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考核为结合点;专项技能训练课程考核由课程考核团队集体进行,合格者评定

为《专项技能达标》;顶岗实习课程考核由企业技术专家、双导师分别进行鉴定考核,合格者获得企业的《职业经历》成绩,获得此成绩可毕业。 十三、专业教师任职资格

(一)专业教学团队

(1)本专业的专业专任教师配备的师生比不低于1:28。

(2)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与本专业相关的技师职业资格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熟悉行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开发专业课程的能力,能够指导新教师完成上岗实习工作。

(3)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为10%-30%。 (二)专任专业教师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项目教学实施能力,具有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整合和应用能力; (三) 兼职教师

(1)具有工程师、技师职称的技术人员,或是在本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

(2)需经学校组织的教学方法培训,每学期承担不少于30学时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