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行政管理专业以学习者需求为出发点,以能力培养为主线,面向基层,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执行能力,善学习、能创新的复合型、应用型、服务型的管理性人才和高素质的公民。为了实现这一培养目标,保证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教学大纲。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性实践环节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部分。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社会调查
(一)目的
第一,促进教学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从社会实践出发,以训练学生社会调查和行政工作的各种能力为首要目标,在加强学生对我国国情、民情尤其是行政管理了解的基础上,让学生接受行政管理思维和社会调查专门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他们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进行社会调查的基本能力。第二,结合社会调查,利用国开办学体系的资源优势实现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为社会提供多种服务,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选题及形式
1.社会调查的选题要与行政管理专业相关。各分部应尽可能有意识地与社会各界合作或接受各种部门、单位的委托,从满足国家和各地行政管理的某种实际需要或科研项目的需要出发,实施专题的、定向的社会调查,并通过科学的计划和有效的组织、管理,在完成专项社会调查任务、为社会服务的同时,使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的能力与专业技能得到切实的提高。
2.各分部、分校、教学点也可根据社会需要,统一组织学生进行某项行政工作实践等。 3.社会调查的时间为6周,3学分,不得免修,未完成社会调查的学生不能毕业。 4.社会调查必须在学生学习行政管理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基础上进行。
5.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其考核均以学生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和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依据。
6.调查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引言、正文、结语(可选)和参考文献(可选)。 调查报告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签署学术声明,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作业书写和打印规范》。
(三)指导教师的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开放大学工作情况;应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2.指导教师的职责
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按照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根据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超过3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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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评定与审定
1.评定依据
指导教师以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以及调查单位的反馈意见等作为初评成绩的依据。
2.评定标准
学生应独立完成社会调查工作,调查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调查报告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可按如下权重评判:调查内容及选题是否合适(占10分)、观点是否正确和明确(占20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5分)、逻辑是否严密以及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结论及对策是否合理可行(占10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明晰(占10分)、格式是否规范(占10分)。60分以上(含)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按规定参加社会调查活动、未能达到必须的社会调查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调查报告、抄袭造假者,按不合格处理。
3.评定及审定程序
社会调查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分部分校复审,国开各分部验收、终审,国开总部抽查。
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分部分校和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社会调查的实施细则由国开各分部根据本大纲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开地方办学体系要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并将其作为日常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开总部将对该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毕业作业
(一)毕业作业的目的
毕业作业旨在检验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的综合运用能力,通过毕业作业,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
(二)毕业作业的选题及形式
1.毕业作业的选题必须在行政管理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选题须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主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2.毕业作业可采用论文、调查报告、文献综述、专业案例、管理方案等多种形式。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8000字。
3.毕业作业的时间为12周,5学分。不得免修,未完成毕业作业的学生不能毕业。 4.凡修完行政管理专业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作业实践。
5.论文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可选)、参考文献等。
调查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引言、正文、结语(可选)、注释(可选)、参考文献等。
文献综述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前言、正文、总结、注释(可选)、参考文献等。
专业案例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导语、正文、结尾、附录(可选)、注释(可选)、参考文献等。
管理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正文、注释(可选)、参考文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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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参考文献不少于5篇。注释及参考文献的相关要求详见《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作业书写和打印规范》。
毕业作业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签署学术声明,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作业书写和打印规范》。
(三)指导教师的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行政管理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开放大学的工作情况;应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2.指导教师的职责
行政管理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对每位学生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指导,一般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协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每名教师指导的专科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20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
(四)成绩评定与审定
1.评定依据
毕业作业应做到观点明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结构完整,逻辑严谨,语言通顺。指导教师以学生毕业作业的撰写情况及其在撰写过程中的表现为初评成绩的依据。
2.评定标准
毕业作业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可按如下权重评判:选题是否合适(占10分)、观点是否明确和正确(占20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5分)、逻辑是否严密和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结论及对策是否合理可行(占10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和优美(占10分)、格式是否规范(占10分)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60分以上(含)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毕业作业选题一人一题,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3.评定及审定程序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分部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分部分校教学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存档。
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报分部审批。
各教学点应将毕业作业指导教师名单报分部分校初审,经国开分部复审后确定。 行政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是否参加答辩由各国开分部决定,报国开总部备案。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作业最后成绩的评定,由各国开分部组织实施并决定,国开总部抽查。
不组织答辩的分部学生的毕业作业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分部分校复审,国开各分部验收、终审,国开总部抽查。
国开地方办学体系要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并应将其作为日常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开总部将随时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作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作业书写和打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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