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SZZFCG-2017257
合 同 书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1 内 容 付款人: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正式启动培训后付合同总价款的20%,项目软件2 全部正式运行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 3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条款 目 录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和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等。
2、技术规格
2.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供应商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