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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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

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有关人员(含医、技、

药、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

第三条 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考)、聘用、待遇、考核、职务晋级、档案与合同管理等事项,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

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

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 医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

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第六条 院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科室办理人员招聘(考)、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可委托中介)。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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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含岗前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科室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可委托中介)、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科室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 科室主任的权限:提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科室职工待遇分配方案。

第三章 人员需求

第八条 每逢运营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主任须根据科室自身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认真如

实填写并签字后,上报人事科转呈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 医院党委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规划及经营战略方案,确定下一年度医院人员的规模和科室设置。 第十条 医院党委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招

聘(考)事宜。 第四章 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 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

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首先考虑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医院其他科室调剂适合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到人事科领取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人事主管 、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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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及院长审批。

第十二条 各科室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

后,直接报院长审批。

第十三条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事科招聘(考)所需人

员。

第十四条 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通过人才市场、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报名,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

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展开规划。

(二)考核。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档案、证件审查,并会同聘用科室组织实施面试,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理论考试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

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体检。由人事科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或外院进行体检。 (四)录取。应聘人员考核、体检合格,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授

权由人事科负责统一发放《聘用人员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体检合格后,人事科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

料由人事科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 人员报到

第十六条 所有招聘(考)录用的新聘职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事科

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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