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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经营有关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本公司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但并不限于此区间,可视具体情况处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用具物品。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回形针等办公用品,不作为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

第三条 实物资产管理目的:通过建立资产台账,定期清理核实资产等管理手段,掌握资产使用动态,明晰产权关系,落实产权管理责任,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小组是实物资产监管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流程和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执行情况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和更新,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

(二)负责资产权证办理及其日常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核和调整公司实物资产,指导和监督各子公司财务部门的实物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和更新,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

综合部是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全面统筹公司实物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核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负责对公司实物资产登记、统计汇总和与财审部盘点记录进行核对等工作。

(二)负责建立实物资产台帐管理档案,并定期与财审部进行账账核对;定期进行账实核对;确保财务账、台账、实物三者一致。

(三)负责实物资产的申购、验收入库、日常管理、调拨、报废处理等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实物资产的统筹调剂,优化实物资产配置,推动公司实物资产的共享、共用。

第五条 财审部是实物资产价值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公司

实物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核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二)负责公司实物资产盘点清理和账务处理工作。 (三)负责实物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等帐务处理,每年至少与综合部进行一次账实核对。

第六条 实物资产使用部门作为管理责任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确保本部门实物资产安全使用,妥善保管,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二)负责对本部门实物资产使用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三)按规定权限申报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四)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实物资产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接受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小组、综合部和财审部对实物资产的监督、指导并及时向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反馈本部门实物资产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资产档案管理:综合部必须对实物资产进行编码并建立备查账簿进行管理。

(一)资产编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