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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X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深入推进“两清、两美、一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X县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突出建设生态文明重要理论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为出发点,以全面推进“两清、两美、一绿”工作、改变城乡风貌为落脚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工作目标,以推进禁养区、限养区为手段,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推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X县生态文明建设。

二、划定原则及依据

(一)划定原则。1.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城乡饮用水源安全的原则。2. 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3.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4. 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二)划定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县域相关规划。《X县城发展总规(X—X年)》《X县十三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X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新疆X县湿地风景名胜区资源评价及规划大纲》。3.相关技术规范。HJ/T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234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4、相关术语和定义。①畜禽: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品种,包括猪、牛、羊、马等13类。②畜禽禁养区:指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以下简称养殖单元)的区域。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生猪存栏量500头以上,牛存栏量50头以上,鸡存栏量1万只以上,羊存栏量200只以上,兔等经济动物存栏量1000只以上。④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生猪存栏量100头以上、牛存栏量2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以上、鸡存栏3000只以上。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⑥风景名胜区:指具

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⑦自然保护区: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峡,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⑧城镇居民区:指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城镇建成区、工矿区、工业园区等区域。⑨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指以培养人才,发展文化、科学、技术为主的区域。

三、划定区域

(一)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1.禁养区范围。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依法责令6个月内进行搬迁或关闭。①依法保护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②有效保护县城、城镇人口密集区、工业开发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环境。③着力预防重点主要流域一定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④保护公路、铁路、高速公路等两侧一定范围内景观资源。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2.限养区范围。畜禽养殖限养区是对禁养区的保护,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规模和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具体限养规模和数量由县畜牧兽医、环保部门制定)。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