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经规标准[2005]110号 下载本文

5.9.1 路堤边坡应采用加宽超填或专用边坡压实机械施工。当采用加宽超填方法时,超填宽度不宜小于50cm。

5.9.2 路基施工时,填筑面应平整,并根据现场情况做必要的截水沟和急流槽等截、排水设施。 5.9.3 路基刷坡宜用刷坡机械进行刷坡。机械刷坡时应根据路肩线用坡度尺控制坡度。人工刷坡时应采取挂方格网控制边坡平整度和坡度,方格网桩距不宜大于10m。 5.9.4 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固、平顺。

5.9.5 路堤边坡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按表5.9.5的要求控制。

表5.9.5 路堤边坡坡率、平台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4 项 目 边坡坡率(偏陡量) 变坡点位置 平台位置 平台宽度 允 许 偏 差 不大于3%设计值 ±200mm ±100mm ±50mm 注:变坡点、平台位置以位于路肩下的高度计

5.10 路基沉降观测

5.10.1 路基工程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沉降、侧向位移的动态观测。观测基桩必须置于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地基内,并定期进行复核校正。观测装置的埋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埋设稳定。施工中应保护好观测基桩及观测装置。

5.10.2 沉降观测应采用二等几何水准测量。

5.10.3 边桩及沉降在施工期间每天应进行一次观测,在沉降量突变的情况下,每天应观测2~3次。当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时,每3d至少观测一次。路堤经过分层填筑达到预压高程后,在预压期的前2~3个月内,每5d观测一次;三个月后7~15d观测一次;半年后一个月观测一次,一直观测到预压期末。预压期后每三个月观测一次直至移交,当沉降速率变化大时,增加观测频率。

5.10.4 在填土过程中,应根据观测结果整理绘制“填土高~时间~沉降量”关系曲线图,分析土体的侧向位移值及其发展趋势,判断地基的稳定性。

5.10.5 当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大于10mm,或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大于5mm时,应立即停止填筑,待观测值恢复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

5.10.6 路基填筑至设计高程后,应按设计在路肩设观测桩,与边桩和沉降同步进行观测,通过测量路肩观测桩的高程变化,确定路基面的沉降量。

5.10.7 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汇总分析,并提供给相关单位作为工后沉降评估的依据。

5.10.8 竣工验交时,沉降观测设施和观测资料应与工程同时移交给工程接收单位。

5.11 雨季施工

5.11.1 雨季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区分路段,进行适合于雨季施工项目的安排。

5.11.2 雨季施工路段,应在雨季前做好涵洞,并做好防水、防洪、排水工作。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5.11.3 严禁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施工。

5.11.4 雨季路堤填筑的每一压实层面均须做成2%~4%的横向排水坡,路堤边坡应随时保持平整,每次作业收工前必须将铺填的松土层压实完毕。

5.11.5 雨季施工应根据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数量,合理安排工作面进行轮流作业,快速施工,不宜全面铺开。

5.11.6 雨后的路基面必须晾晒、刮除表面浮土和复压处理,并经抽检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5.12 低温施工

5.12.1 昼夜平均气温在0C以下且连续15d时,应按低温施工办理。

5.12.2 路堤严禁使用冻土或掺有冻土的填料填筑。宜选用级配良好的渗水土作填料,当不得不使用非渗水土时,其含水率宜低于塑限,并采取加强压实的措施。

5.12.3 低温施工路堤,其地基处理应在冻结前完成,处理方法除应符合本指南第4章的有关规定外,并应清除冰雪、疏干积水,坑洼处用与地基同类未冻土填平压实。处理后应随即掩盖以防冻结。 5.12.4 低温施工应采取以下措施:

1 施工地段的积雪应在临开工前清除。

2 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已铺土层未压实前,不得中断施工,应保证开挖、运填周转时间小于土的冻结时间。

3 对取土场、路堑和路堤的外露土层用松土或草袋覆盖。

4 路堤填筑应按横断面全宽分层填筑,铺土厚度应减薄20%~25%。 5 停工后继续施工前,应将表面冰雪及冻结的土层清除。 5.12.5 路基面及边坡修整工作必须在解冻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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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路 堑

6.1 一般规定

6.1.1 路堑开挖、基床处理、排水系统和弃土等,应根据地形、地质、气象、水文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

6.1.2 路堑开挖施工前应核对地质资料,开挖后如发现与地质资料不符时应及时反馈设计和监理单位。 6.1.3 路堑开挖应根据地形情况、岩层产状、断面形状、路堑长度、施工季节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结合土石方调配选用下列方式开挖:

1 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平缓地面上短而浅的路堑,用挖装、车运机具施工。

2 横向台阶开挖适用于平缓横坡上的一般路堑,用挖装、车运机具施工;较深路堑宜分层开挖。 3 逐层顺坡开挖适用于土质路堑,用铲运、推土机械施工。

4 纵向台阶开挖适用于傍山路堑,边坡较高时宜分级开挖;路堑较长时,可适当开设马口。对边坡较高的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用分级开挖、分级支挡、分级防护的坡脚预加固措施。 6.1.4 路堑排水系统施工

1 路堑施工应先做好堑顶截、排水,堑顶为土质或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它防渗措施。

2 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临时排水设施宜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并与原有排水系统相适应。

3 排出的水不得损害路基及附近建筑物地基、道路和农田,并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4 影响边坡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应及时引排,在路堑的表面设排水坡,以利排水。 6.1.5 路堑开挖施工

1 开挖前应先检查坡顶、坡面,并对危石、裂缝或其它不稳定情况妥善处理。 2 开挖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3 对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支挡结构的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4 开挖及爆破应按岩性、产状、边坡高度选择适当方法,严格控制药量。爆破后应达到边坡和堑顶山体稳定,基床和边坡平顺、不破碎、不松动;凹凸不平处应用混凝土或浆砌片石补齐。 6.1.6 膨胀土路堑施工

1 膨胀土路堑不宜在雨季施工。设有支挡和防护结构的边坡应及时砌筑,随挖随砌,当不能紧跟开挖砌筑时,边坡应暂留厚度不小于0.5m的保护层。

2 膨胀土路堑基床换填要紧随开挖完成,当有困难时,应暂留厚度不小于0.5m的保护层。路堑

基床表层应按设计设置封闭层。 6.1.7 黄土路堑施工

1 黄土路堑宜在旱季施工,当在雨季施工时,应集中力量快速施工,工作面应随时保持大于4%的坡度。路堑边坡不得受水浸泡、冲刷。

2 黄土路堑施工应按设计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开挖,并保持坡面平顺。

6.1.8 路堑开挖后边坡要及时按设计处理,防护施工应符合本指南第9章的有关规定。

6.1.9 路堑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检测,当基床范围内有Ps<1.5 MPa 或σ0<0.18MPa 的土层时,应进行改良、换填或加固处理。

6.2 基床

6.2.1 不易风化硬质岩石基床,应将表面做成向两侧的4%排水坡,做到表面平顺,肩棱整齐,对凹凸不平处宜用不小于C25混凝土补齐。

6.2.2 强风化硬质岩石、软质岩石及土质路堑基床表层应换填级配碎石,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实质量按表6.2.2的要求控制,施工工艺应符合本指南第5.5节的有关规定。

表6.2.2 级配碎石基床表层压实标准

填 料 级配碎石 压 实 标 准 地基系数K30(MPa/m) ≥190 动态变形摸量Evd(Mpa) ≥55 孔隙率n <18% 2 基床底层表面应做成向两侧4%的排水坡,施工时,其上宜保留0.1~0.2m厚土层待基床表层施工之前开挖,并应避免对基床底层原地层产生扰动。

3 当基床范围内有Ps<1.5Mpa或σ0<0.18Mpa的土层时,应进行土质改良或加固处理。 4 土质路堑地基土质不符合填料条件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换填。

6.3 半填半挖路基

6.3.1 开挖应符合第6.2节的有关规定。

6.3.2 填筑应符合本指南第5.3~5.5节的有关规定。

6.3.3 路基轨道下横跨挖方与填方两部分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换填,并设置4%的向外排水坡。 6.3.4 当采用土工合成材料连接时,其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指南第4.19.2条的要求。 6.3.5 填筑部分应挖台阶处理,台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6.4 地下水路堑

6.4.1 地下水发育地段的路堑开挖时,应核查地下水的出露位置、发育情况及相关的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做好地面排水,施工场地内,不得存积地表水,施工中要随时将渗透出的地下水排出施工场地。 6.4.2 渗水暗沟沟槽开挖时,硬质岩石应采用予裂爆破或光面爆破。软质岩石或土质宜采用机械挖槽,使得沟槽两壁平顺。

6.4.3 渗水暗沟基础施工时,混凝土基础表面应平整,不应出现反坡或凹凸不平现象,检查井应与浇筑混凝土基础同时完工。

6.4.4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时,其下端应按设计要求的尺寸平铺于混凝土基础顶面,再将上端沿沟壁抻平。

6.4.5 铺设渗水管时,固定管位后,沟槽内按设计回填碎石滤层,管周及管顶以上30cm范围内松填,30cm以上应分层轻震夯实,碎石应填充密实均匀。 6.4.6 侧沟采用预制件铺设时应用水泥砂浆勾缝。

6.5 爆 破

6.5.1 路基爆破的一般要求

1 爆破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进行。 2 路基爆破的效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准爆,达到预期的爆破形状和方量。

2) 确保基床、边坡和堑顶山体稳定,不受破坏。爆出的坡面平顺、底板平整、无根坎。 3) 爆堆的位置、高度符合爆破任务的要求;爆后需移运的石块块度适于铲挖、装运。 3 在城市、厂矿区居民聚居地、交通干道、风景名胜区、重要工程设施、高压线、地下洞库、水油气管道、化工管道等附近进行爆破施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

4 进行拆除(控制)等特殊爆破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特种爆破的有关规定。 5 路堑开挖严禁使用峒室药包爆破。 6.5.2 常规爆破施工

1 炮孔爆破直径宜为38~150mm,炮孔深度不宜大于15m。 2 爆破孔网参数及装药参数的确定:

1) 对浅孔或深孔爆破,均宜采用有一定倾角的倾斜炮孔。

2) 台阶法开挖的台阶高度应根据钻孔机械、工程规模、开挖深度、装载设备能力、边坡稳定和技术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为7~10m,路堑深度大于10m时,梯段应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