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下载本文

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坚持推行局务公开与促进气象事业发展与稳定相统一,始终坚持推行局务公开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统一,加大了局务公开工作力度。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为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市气象局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长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副局长是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承担政务公开的领导工作和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主要领导是科室责任人;各县(市)局的纪检监察员是县(市)局具体负责公开工作的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负其责。另外,纪检领导负监督责任,每位领导各负其责,哪里出问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每年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对遇到的问题,局领导亲自协调解决,并指定局专职纪检员专职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

(二)制度完善,机制健全

近年来,市气象局先后制订了五种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包括具体实施办法、档

案管理办法、公开制度、管理细则、基建项目公开细则等。对政务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明确,对保密审查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进行了规定,同时每年认真修订我局的政务公开目录,按要求准时上报政务公开资料,并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上的公开内容,与政府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无泄密事件发生。

对需公开的内容均在局纪检组及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下予以公布,局纪检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全程进行监督。实行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内网论坛和E-mail邮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局务公开

多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把职工关心的,与职工群众相关的问题、事关气象事业发展的问题和职工群众最想了解的问题作为局务公开的重点,将各项工作置于全体职工、社会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不断创新形式,狠抓落实,全面提高局务公开的工作水平。

1、坚持社会公开,切实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近几年来,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等要求,全面推行局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神会管理职能。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介,将主要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部门职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气象资料获取、等工作流程,收费标

准,办事机构在政务公开栏、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还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气象法律法规、气象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程序等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网站上公开。二是为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制作了桌签,公布了姓名、所在科室、职务等,让前来办事的人员一目了然,既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同时也主动接受了监督。三是公开了办事制度。建立了服务承诺制及问责制。凡是到我局办事的人员,都能做到热情接待,尽职尽责办理,对办事者不清不懂的疑问,被询问的相关人员都能耐心解释,作出合理正确的解答,没有推诿的现象发生,使办事者都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坚持局内公开,增强职工 主人翁 意识

一是坚持 热点 问题公开,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和落实。为鼓励在职职工参加各类专业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快 一流人才 队伍建设步伐,对于参加学习的职工给予一定的鼓励,有效提高了在职职工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在单位营造了一个爱学习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其他内部事务只要是与职工利益有关联,都坚持向职工公开,让职工充分知情、积极参与,严格监督,最大限度地让职工满意,稳定了职工的思想,增强了单位的凝聚力。

二是坚持 难点 问题公开,增强职工的 主人翁 意识,为事业发展群策群力。为加快我局气象事业的发展,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台站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局班子成员团结一致,深入调研、组织干部职工集思广益,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