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内校规程20180913 下载本文

电子秤校准规程

1. 目的

通过对电子秤的内部校准,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在用电子秤。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内部校准规程的制定及校准工作监督管理,负责按 照相关规定对电子秤进行第三方鉴定并负责鉴定记录的归档、保管,并负责本部门所用电子秤日常自校并做好记录。

3.2生产部:负责按规程规定要求对所用电子秤日常自校并做好记录。 4.校准程序

4.1角差校准和线性校准 4.1.1校准频率: a)新购回首次使用前 b) 长时间未用重新使用前 c) 正常使用时每三个月

4.1.2校准前准备:

秤体稳定地放置在水平台面上,调节电子秤水平气泡至中心位置,四周无物体相碰,秤台上无杂物,观察其显示器是否为零,若不为零,按“置零”键置零,若不能置零,按不合格测量设备处理;

4.1.3校准:首先进行角差校准,然后进行线性校准。

4.1.3.1 角差校准: 选择1/3max 砝码(max为电子秤最大称量数),将标准砝码放在电子秤台面的4角,分别进行称量,4个角的读数偏差均不得超过允许误差。

4.1.3.2 线性校准: 选择用20% Max和 60% Max的砝码,将标准砝码放在电子秤台面的中央,分别进行称量,读数与标准砝码对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误差。

4.1.4允许误差判断: 查下表得允许误差,若超出范围,则该电子秤存在称量误差不能使用。表一:

容量 使用中误差 0-500d ±1.0e 500-2000d (不含500) ±2.0e >2000d ±3.0

注:容量:指标准砝码为多少倍的分度值

d:实际分度值(对模拟示值,指相邻两个刻线对应值之差;对数字示值,指相邻两个示值之差)

e:检定分度值,用于对秤进行分级和检定时使用的,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

对于Ⅲ级的衡器,e=d

n:分度值,最大秤量与检定分度值之商。n=max/d

举例:例如一台电子秤的铭牌如下:

则我们很容易得知,最大称量max=15Kg,e=5g, 所以: 角差校准:

1. 校准用标准砝码选取1/3的最大称量值 15kg/3=5kg; 2. 5kg除以分度值5g,得1000d,查表二,得到允许误差为±2e(2个分度值),即±10g。

线性校准:

1. 校准用标准砝码I 选取20%的最大称量值 15kg*0.2=3kg; 2. 3kg除以分度值5g,得600d,查表二,得到允许误差为±2e(2 个分度值),即±10g;

3. 校准用标准砝码II 选取60%的最大称量值 15kg*0.6=9kg; 4. 9kg除以分度值5g,得1800d,查表二,得到允许误差为±2e(2 个分度值),即±10g。 4.2对比校准

4.2.1校准频率

正常使用时每班前 4.2.2校准方法

4.2.2.1检查内校台秤(电子秤) ,台秤外观是否清洁,刻度是否清晰;电子秤开关是否完好,电力是否充足,显示是否明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