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目的和特殊目的的财务报表审计 下载本文

(3)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要求

对于特殊目的审计,注册会计师还需要作出许多特殊考虑。具体要求如下表8-3: 表8-3 特殊目的审计特殊考虑

特殊考虑

要求

(1)确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规定,确定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

(2)了解相关内容。在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下列方面:①财务报表的编制目的; ②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③管理层为确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具体情况下的可接受性所采取的措施。

(1)遵守与审计相关的所有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的规定,遵守与审计相关的所有审计准则。

(2)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作出特殊考虑。在计划和执行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在运用这些审计准则时是否需要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作出特殊考虑。

1.业务承接时的考虑

2.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考虑

(3)了解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选择和运用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规定,了解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选择和运用的情况。 (4)了解管理层对合同作出的所有重要解释。在财务报表按照合同条款编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编制的财务报表时对合同作出的所有重要解释。如果采用其他合理解释将导致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信息产生重大差异,则管理层对合同作出的解释就是重要的。

(1)按规定出报告。当对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并出具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

3.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报告时的考虑

特殊考虑

要求

(2)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提及或说明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提及或说明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3)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恰当说明对财务报表编制所依据的合同作出的所有重要解释。在财务报表按照合同条款编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恰当说明对财务报表编制所依据的合同作出的所有重要解释。

(4)确定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规定了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在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审计的情况下,审计报告的内容还应当包括:

①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目的,并在必要时说明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或者提及含有这些信息的特殊目的财务报表附注; ②如果管理层在编制特殊目的财务报表时可以选择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说明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时,提及管理层负责确定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具体情况下的可接受性。

(5)注册会计师对特殊目的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以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强调事项段臵于适当的标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