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下载本文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文件

深机安〔2009〕16号 关于印发《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不停航施工

管理规定》的通知

机场各部门、各下属单位、民航深圳空管站、南方航空(深圳)分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航空公司、翡翠航空公司、海南航空(深圳)分公司:

根据《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91号)和中南局第9号《航空安全指令》,修订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经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不停航施工 管理规定 通知

抄送: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民航深圳监管局、各航空公司驻深营业部 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09年7月28日印发 拟稿:刘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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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在不停航情况下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飞行区及航站区的施工(以下简称不停航施工)安全、顺畅、有序,确保施工期间机场处于适航状态,依照民航局《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和中南地区管理局《航空安全指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 第三条 不停航施工是指在机场不关闭或者部分时段关闭并按照航班计划接收和放行航空器的情况下,在飞行区内实施工程施工。不停航施工不包括在飞行区内进行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不停航施工的项目主要是指: (一)飞行区土质地带大面积沉陷的处理工程,围界、飞行区排水设施的改造工程等;

(二)跑道、滑行道、机坪的改扩建工程; (三)扩建或更新改造助航灯光及电缆的工程; (四)影响民用航空器活动的其他工程。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部门职责

(一)飞行区管理部职责:

1、负责对建设单位上报的不停航施工申请审核、会签和上报机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2、负责同建设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当建设单位为飞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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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时,应同施工单位签订)。

3、负责组织空管部门、机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部门、控制区监察室、指挥中心、护卫消防站、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审核施工组织管理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4、负责将不停航施工申请资料送民航行业主管部门报批。 5、负责向空管部门申请发布不停航施工航行通告。 6、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负责在施工前召开由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评估施工项目安全风险,制定控制风险的防范措施,审定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8、负责统一协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措施,保证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机场处于适航状态。

9、负责对不停航施工进行常态检查,对安全风险控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施工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机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部门。

(二)安全服务督察部职责:

1、负责审核飞行区管理部提交的不停航施工申请。 2、负责对不停航施工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3、负责对违反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不停航施工项目申请的会签。

2、负责不停航施工期间的信息通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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