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下载本文

电气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篇一:电气部分采购合同范本】

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开关柜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光伏电站项目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箱变、汇流箱、svg、二次设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合同标的 2.1合同设备

(1)供货范围包括xxx4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用的高低压开关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约定的供货范围、规格、参数和数量。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保证指标以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和合同为准。除明确排除在外,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工作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补上,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不调整合同总价。

(2)乙方应在合同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合同设备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在合同设备整个设计使用寿命内(≥25年),按照业主方的要求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届时,业主方与乙方将就此签署采购供货合同。 2.2技术文件

乙方应根据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规定向甲方及设计院提供技术文件 2.3服务

(1)乙方负责合同设备运输。并按甲方要求的交货进度交付货物。 (2)乙方应派遣数量足够的、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并且具有相关技术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项目地提供技术服务,并在甲方项目地及乙方工厂提供技术培训。

(3)乙方应对在其指导、监督下的合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试验和试运行的质量负责,使其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4)乙方负责对甲方及业主方派遣的技术人员培训(含现场在岗培训)。接受培训人员的人数,培训的内容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条件见合同相关条款。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业主方免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运行经验,以及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 (6)在供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1、需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供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需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需方可以拒收,供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需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3、需方对货物运到需方目的地以后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需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需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

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4、供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个月,通知需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需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见证,并将在接到供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20天内通知供方。然后需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供方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需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 2.4接口

(1)乙方应负责协调所提供的合同设备与其他相关设备制造厂商和分包接口,包括供货、性能参数匹配和项目管理等。

(2)乙方负责对合同设备范围内有关系统和部件接口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中的协调。

2.5除本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产品供应商(制造商)以及甲方书面同意之外,乙方不得将产品和服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就本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由乙方自主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但是应提前3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2.6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金额

3.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整(小写:xxxxxx元)。最终结款金额以图纸及需方项目负责人确认供应量为准,按实进行结算。

3.2本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品)、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培训、税费、运输、协助卸车、保险费、包装费以及其他所有相关的费用。

3.3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 3.4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发生的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改变,引起的价格变动调整方式:原报价书中有相同子项的,按原报价书单价计算出相应的变更费用:但属于乙方报价时漏项少算的费用不得追补。

若原报价书没有的子项,按来往函件中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若报价书和往来函件中

未涉及的费用变更情况,则参照相应定额的市场通常价,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4. 货物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4.1. 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总设计方核准的受控图纸。 4.2.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要求。

4.3. 如遇国家标准和专业(部)标准不一致或调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 货款的支付

5.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人民币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支付方式,每次支付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对应的财务收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5.2. 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 5.3. 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进度款;

5.4. 项目240小时试运行完成且经验收合格,签署设备预验收证书或货到现场三个月(以先到为准)、决算后支付至决算总价的90%; 5.5. 质保金10%在240小时试运行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一次付清(无息)。

6. 交货日期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