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请代收行收妥后将款项汇交托收行的海外联行 C.代收行收妥后授权托收行借记其账户
D.请代收行收妥后将款项汇交托收行的账户行 3.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A )。
A.出票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B.出票人、付款人、持票人、背书人 C.出票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付款人 D.正当持票人、出票人、保证人、付款人
4.未经委托人指示,代收行同意付款人的请求,以T/R条件借得提单提货,但到期却未能付款,则应由(C )承担责任。
A.委托人 B.托收行 C.代收行 D.付款人
5.按D/P. T/R条件成交时,如付款人到期不能付款,应由(A)承担责任。 A.委托人 B.托收行 C.代收行 D.付款人
6.跟单托收在进口商未付款或未承兑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归(A)。 A.委托人 B.托收行 C.船公司 D.付款人
7.跟单托收方式在银行不办理出口押汇的情况下.风险在(A )身上。 A.委托人 B.托收行 C.代收行 D.付款人 8.在跟单托收中,托收行和代收行对货款的必然回收( A )。
A.没有责任 B.有部分责任 C.有责任 D.视具体情况确定责任 9.跟单托收中,银行办理了出口押汇,风险在于(A )。 A.委托人 B.托收行 C.代收行 D.付款人 10.凭信托收据所提取的货物.其所有权属干( A )。 A、地委托人 B.船公司 C.托收行 D.进口商 11.托收业务中,汇票的付款人应是( B)。
A、出口商 B.进口商 C.出口方银行 D.进口方银行
12.在下列托收业务中,进口商可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单极传的任是B A.D/P at sight B.D/P after sight C.D/A D.D/A after sight 13.托收业务的结算基础是商业信用是因为( C ). A.没有银行参与 B.出票人开立的汇票是商业汇票 C.银行不承担保证付款的义务
14.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单据遭到拒付时.代收行可以(C )。
A.要求付款人出具书面拒付书,说明拒付理由 B.在汇票上注明“拒付”字样 C.立即通知委托人托收单据已被拒付的事实 D.办理拒绝证书 15.如果托收委托书规定代收行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代收行应(D)。 A.在对外付款后,向托收行收取 B.在对外付款后,向委托人收取 C.在对外付款后,向委托人的代理人收取 D.从对外付款中扣除
l6.因付款人拒付,代收行按托收行指示将单据退回.单据存根旧途中遗失的风险由(D)承担。
A.托收行 B.代收行 C.付款人 D.委托人 17.在托收业务中,(A)决定代收行向付款人交单的方式。 A.委托人 B.托收行 C.代收行 D.付款人 18.在托收业务中遇到拒付,代收行及时发出拒付通知后,(B)天仍未接到进一步指示,可将单据退回托收行。
A.30 B.60 C.90 D.120
19.在托收业务中遇到拒付,银行尚未交单,委托人不宜采取(B)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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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进口国另找新的买主,就地销售货物 B.委托承运人将货物运回 C.委托事先指定的进口地的必要时的代理人,代为以信托收D、销售货物 E、到进口地找原进口商做进一步协商,要求其付款赎单
20.在托收业务中,原定的进口商拒绝付款赎单后,代收行的首要职责是(C)。 A.主动将单据及时退回给委托行 B.代委托人提货存仓
C,保管好单据,听候委托人的处理意见 D.委托承运人将货物运回 21.托收业务中,(C)之间不存在契约关系。
A.委托人与托收行 B.托收行与代收行 C.代收行与付款人 D.委托人与付款人
22.托收业务中,委托人开立了远期汇票,但未说明交单条件,代收行的正确做法是( A)。
A.立即向托收行要求明确交单条件 B.按付款交单方式办理
C.按承兑交单方式办理委托 D.按信托收据方式,让付款人先借得货物销售,并随后付款
23.托收指示中规定托收手续费由受票人负担,但受票人对此表示拒付,则银行应( B)这项费用。
A、坚持受票人支付 B.向委托人收取、C.转向必要时的代理人收取
24.银行为执行委托人指示而需另一家银行提供服务时,风险由(C)承担。 A.托收行 B.代收行 C.委托人 D.付款人 25.托收项下必要时的代理人是(A)的代理。·
A.委托人B.托收行 C.代收行D.提示行 E.付款人 26.使用托收方式时,托收行和代收行在保证货款收回方面(A)。 A.没有责任 B.承担部分责任 C.有责任 D.视具体情况而定 27、D/P·T/R意指。( C )
A、付款交单 B、承兑交单 C.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 28.下列D/P远期的期限中,最有利于出口商的是( C )。
A、D/P days after sight B、D/P days afte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C、D/P days after bill of lading date D、D/P days after date of goods arrival 三、不定项选择
1.按承兑交单托收货款时,出口方开立的汇票不可能是(ACE)。
A.光票 B.跟单汇票 C.即期汇票 D.远期汇票 E.银行汇票 F.商业汇票
2.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托收方式,出口方发货后出具的汇票不可能是(ADE)。 A.光票 B、跟单汇票 C.即期汇票 D.银行汇票 E.远期汇票F.商业汇票
3.托收业务中的D/P与D/A的主要区别是( BC)。 A.D/P属于跟单托收,D/A属于光票托收 B.D/P是付款后交单,D/A是承兑后交单 C.D/P是即期付款,D/A是远期付款 D.D/P是远期付款,D/A是即期付款 四、案例题
1.我国A公司向日本B公司推销某产品,支付方式为D/P即期付款。日本B公司答复:若支付方式改为D/P见票后90天,并通过B公司指定的日本J银行为代收行,则可接受我方要求,签订合同。请分析,日本B公司提出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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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出发点何在?
答:日本B公司要求更改支付方式的目的显然是推迟付款,以利于其资金周转;而指定由J银行担任代收行,则是便于向该银行借得提单提货,以便早日获得经济利益。一般情况下,在远期付款交单业务中,代收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未经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答应进口商借单提货的。但本案中,日本B公司如此明确的提出由J银行担任代收行,显然其彼此间有相应的融资业务关系,而可取得提前借单提货的便利,以达到近一步利用我国A公司资金的目的。
2.某代收行收到托收委托书,指示按装运后对天付款交单。照此委托书,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付款,进口商称交易合同条款是30天承兑交单,并要求代收行按承兑交单办理。访问,代收行应怎么办?这样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第四条A款第三项规定:“在托收指示中,除非另有授权,银行将不理会除收到委托的当事人/银行以外的任何当事人/银行的任何指示。”显然,按照上述的规定,代收行办理本笔托收业务的依据只能是托收委托书中交代的,按装运后30天付款交单办理,而不能按进口商所声称的30天承兑交单意见办理。
3.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据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他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代收行应赔偿出口商的损失。理由是: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合同约定的是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贸易货款。严格按付款交单的要求,则代收行只能在进口商支付了货款后,才能将单据交给进口商提货。但在本案中,代收行未经出口商的同意,就允许进口商以信托收据方式借取提单提货销售。对此,代收行就应承担对货物的责任。出现题目中所说明的情况,则代收行只能自己承担向出口商赔偿的责任。
第五章 信用证结算方式 一、是非判断
1、信用证的开立说明了开证行接受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因此可以说.信用证体现了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关系。N
2、跟单信用证业务中使用的是受益人出具的商业汇票,因此可以判断说,跟单信用证的结算基础是商业信用。N
3银行开立信用证是以自己的信国为申请人向受益人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越是资信良好的银行,其开立的信用证就越容易被受益人接受。Y
4信用证业务中,如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装货,只要出口方银行能力受益人出具担保书受益人按期收回货款就不成问题。N
5信用证业务中如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装货,即使出口方银行能为受益人出具担保书,受益人能否按期收回货款仍然不能肯定。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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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面向受益人开立的受益人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开证行应征得申请人的同意,才能向受益人付款。N 7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有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因为凡有信用证在手,则出口收汇就不成问题N
8通知行要想了解信用证的条款是否完整就应将信用证与凭以开立的贸易合同进行全面的核对。N
9通知行如选择通知信用证,就必须合理谨慎地验核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Y 10保兑行只是接受开证行的请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花,因此,其付款责任只是在开证行未能如约履行付款责任时,才予承担。N
11信用证通常都应有最迟装船期和信用证有效期的规定。在信用证未规定最迟装船期的情况下,信用证的有效期就被同时认为是最迟装船期。Y
12顾名思义信用证的通知行就是将信用证传递给受益人而不承担任何责任。N 13托收和信用证都是使用出口商开立的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商要求付款,因此,这两种方式的结算基础是相同的。N
14只要受益人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开证行就必须向受益人付款。N 15银行和受益人在审查信用证时的注意点是一样的。N
16信用证业务中存在多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但是,银行在审证、审单中,不负有审核如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班轮提单背面的运输条款和保险单背面的保险条款等契约的责任。Y
17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无条件的付款承诺。N
18信用证业务中,受益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银行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银行就必须向受益人付款Y
19来注明最迟装船期的信用证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最迟装船期。Y 20.未注明有效期的信用证,以最迟装船期为有效期。N 21未注明有效期的信用证无效Y
22受益人对信用证的修改的接受或拒绝的表示,可以在向银行交单时做出;若提交的单据与原信用证相符,而不符合信用证修改书规定,则表明受益人拒绝信用证修改书。Y
23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与进出口双方的贸易合同内容一致。Y
24根据国际商会的拥单信用证统一惯则的规定,信用证必须有一个最迟交单期的规定即要求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的若干天内向银行交单。假如信用证上没有这一项规定,则银行可按21天掌握。Y
25在买卖合同与信用证内容不同时,受益人考虑到买卖合同签订在前故应接买卖合同办理,才能保证得到贷款的支付。N
26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使进口商避免出口商提交伪劣商品。N
27信用证业务中偿付行只有亲自审核单据,确认单证一致才能向议讨行付款。N 28开证行在对其开立的信用证的受益人付款后发现单据与信用证存在不符点可以向受益人追索。N
29信用证修改书只有在得到受益人接受后才能生效。Y 30.受益人应审核信用证与贸易合同一致后才能发货。Y
31信用证的开证行要拒付自己开立的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就必须在收到单据后的7个营业日内表示拒付;否则拒付无效。Y 32不可撤销信用证一经开立就不可撤销。N
33信用证L未注明可撤销’字样者,就是不可撤销信用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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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只有既不注明‘可撤销”字样又不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才是真正的不可撤销信用证。Y
35虽然注明‘不可撤销字样但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仍应被看做可撤销信用证。Y 36我某企业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按信用证方式结算。但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已近,而外商仍未开来信用证为了重合同,守信用,我方企业仍应按时出运货物。N
37银行只能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具保兑。Y 38信用证应明确规定是‘可撤销信用证’,还是“不可撤销信国证’。如天这项声明,则该信用证在形式上为不可撤销信用证。Y
39带有开证行付款责任未确定条款的信用证虽然没有“可撤销字样,仍应被认为是可撤销信用证。Y
4O.对开信用证的两证金额必然相等。N
41凡没有注明“不可转让字样的信用证,即为可转让信用证。N
42只有开证行注明可转让(Tran。ferable)字样的信用证才是可转让信用证。Y 43背对背信用证的两证金额必然有明显的差距。Y
44只有明确注明“可撤销’字样的信用证才是可撤销信用证。N 45未注明‘不保兑’字样的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N 46凡注明‘保兑字样的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N
47只有经开证行之外的其他银行在信用证上加注“保兑’字样并明确落款的信用证才是保兑信用证。Y
48可转让信用证经转让后,由于真正的出口业务已由第二受益人所承担因此,第一受益人在转让信用证后就解除了对该信用证的责任。N
49为了加强来证的可靠性,凡国外来证我们都应要求加具保兑。N
50限制议付信用证只能在指定银行办理议忖。为了保障我国海外分行的业务,我们对外开证应尽量开限制议付信用证。N
51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对该信用证只能是,要么全部转让要么全部保留,不于转让。N
52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对该信用证没有再转让权,除非是转回给第一受益人。Y
53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一项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合同。因此,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后发现其中条款与双方商定的交易合同不一致,也不能按交易合同条款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N
54一家银行对其他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兑的请求有权做出自己的决定。Y 55红条款信用证的通知行在该信用证受益人依该信用证获得融资后却不能出运货物时,应向开证行要求归还所融资金及利息。Y
56.一家银行对另一家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兑后,开证行又对信用证做了修改,则保兑银行的责任自动延伸到所修改的内容。N 57即期付款信用证可以不要汇票。Y
58延期付款信用证不要求受益人开立汇票。Y
59开证行来证要求通知行加具保兑,除非通知行立即通知开证行表示拒绝,否则,即被认为已同意加具保兑。N
60.若信用证修改书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条款,受益人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而不能接受一部分同时拒绝另一部分。Y
61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是以自己的资信而非资金为开证申请人做出付款保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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