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幼儿园设计研究 下载本文

残疾儿童幼儿园设计研究

摘 要:学龄前残疾儿童对于教育、康复及无障碍设计有着其特有的需求,这是决定残疾儿童幼儿园设计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对这三方面的需求而引起的建筑设计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希望能够由此寻求出合适的建筑设计模式,从而促进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能够为今后此类建筑的设计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学龄前;残疾儿童;幼儿园;建筑设计 1.引言

目前我省乃至全国针对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与教育资源缺口较大,很难满足实际的需要。据统计,广东省现有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11.55万人,并且每年以1.65万人的速度递增,而广东全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仅70余所,分布在45个市、县,附设有幼教班的却寥寥无几。全国范围内,首家公办残疾儿童幼儿园刚刚于2012年6月在厦门开建,而民营的残疾儿童幼儿园数量和质量更是远远不足,完全不能满足学龄前残疾儿童的需求。然而对残疾儿童来说学龄前康复与教育是至关重要的:0至6岁是儿童认知的重要时期,系统的学前教育与康复是不能代替的,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在这期间对残疾儿童及时进行合适的教育与康复,

就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展其身心。因此,残疾儿童更需要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令人高兴的是,近些年国家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群体越发关注,关于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体制以及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残疾儿童幼儿园作为学前残疾儿童学习康复的地方,它的设计与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正积极的进行中。它的建设,既有利于学前残疾儿童的教育与心理健康,也有利于他们的身体康复。通过教育、教学、治疗和训练四结合的方法,培养残疾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智力水平、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高尚情操。无论是专门为残疾儿童开设的幼儿园还是可以接纳残疾儿童的普通幼儿园,其在建筑功能、空间、细节上等都与普通的幼儿园及康复机构有着明显的不同与独特性,因此在进行残疾儿童幼儿园设计时,我们要针对学龄前残疾儿童的特殊行为及心理,通过综合的考虑及分析,为他们提供独有的建筑设计。 2.教育需求的特殊性引起的建筑设计

学龄前残疾儿童在社会上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年龄小、身体上存在着某些缺陷、心理上还很不成熟,因此他们对于教育的需求有着特殊性,相应的对于建筑设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2.1办学规模的特殊性

由于残疾儿童在身体及心理上存在其特殊性,因此在空间上需要更大的缓冲空间,在教育上需要更充足的教学空间,在教育设施、设备上也具有独特性、,因此残疾儿童幼儿园在办学规模上不同于普通的幼儿园。

普通幼儿园在办学规模上大型为10个班至12个班;中型为6个班至9个班;小型为5个班以下。幼儿园每班人数: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生均建筑面积8。5-10平方米(不含教职工宿舍)左右。园区内还应设置游戏场地、游戏器具、沙坑、戏水池等。

而与之相比,残疾儿童幼儿园办学规模一般以6~12个班为宜。幼儿园每班人数:小班小于10人,中班10~12人,大班不超过14人。其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不含教职工宿舍)。园区除了设置普通幼儿园应有的设施外,还应设置康复花园、康复器具等项目,同时还要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性(图1)与无障碍性。

2.2建筑功能空间的特殊性

由于学前残疾儿童年龄尚小,多存在学习障碍、情绪情感障碍、交往障碍以及语言障碍,身体也比较虚弱,因此相对于普通全日制幼儿园由保育员、老师照管学习的服务方式而言,残疾儿童幼儿园的服务形式则增加为日托形式、亲子同训、寄宿形式、家长培训班等。多种的服务方式,更有利

于孩子的学习与康复,如亲子同训的服务方式,一方面可以让家长学习到康复技能技巧,回到家里可以帮助孩子做训练,利用家庭环境来教孩子;另一方面,亲子互动,小孩子往往学得更快,更容易接受所学的东西。当然,多种的服务形式,对于幼儿园功能空间的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于日托形式的幼儿园,幼儿园的教学空间与生活空间应该紧密的结合为一体,将活动室、卧室、厕所、衣帽间等采用单元式的功能组合方式进行组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交通。在教学空间中还可增设小班教学空间及一对一的教学空间。对于寄宿形式的幼儿园,卧室布置应相对独立,且与活动室联系方便。就近房间还应配置保育员值班服务的专用房间及厕所,以保障晚间儿童的睡眠及安全。对于亲子同训班,在对活动室、卧室及厕所等功能进行设置时,同时应该考虑到家长的需要。提供供家长陪护学习的桌椅空间、休息空间及厕所等,这些功能空间应与原有功能结合紧密。而家长培训班形式,则要为家长配训提供专门的培训功能空间,空间应适合大人的尺度,其在总平面上的位置应便于与外部交流,并避免对正常教学、康复的影响。 2.3教学单元的特殊性

残疾儿童幼儿园年级上采取普通幼儿园大、中、小班得形制,班级上则采用以不同残疾类型进行分班的形制,这样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进行儿童的教育与康

复。而我国目前关于残疾类型的认定大体分为5类: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如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的被列为综合残疾。它们相对应的教学单元都具有各自的特殊性。 2.3.1视力残疾教学单元

视力残疾儿童由于视觉功能的缺失,对听觉的依赖性很大,耳朵对声音反应灵敏,能够通过声音有效获取、识别信息。触觉亦是视力残疾儿童重要的感知手段,他们的手指和脚掌触觉感受性明显比正常人高,在学习盲文和定向行走中,触觉发挥了其他感觉不能替代的作用。因此视力残疾教学单元首先应确保教室远离噪音源,同时可采取隔音措施提高教室的抗干扰能力。教室的空间设计应简单、明朗,不应出现圆弧、锐角等不宜辨识与使用的空间。在色彩上采用鲜艳、积极的颜色,以作为标示符号。在扶手、地面等位置设置盲文、提示符以便视力残疾儿童通过触觉进行判断。 2.3.2听力语言残疾教学单元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在抽象思维、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记忆力、逻辑能力、纯语言学科的学习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和困难,但是视觉和触觉较为敏锐,也可以说是视、触觉对听力语言残疾的一种补偿作用。因此他们主要通过手语与别人沟通,这也成为教师授课的主要方式。为了让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可见度最大,故课桌椅都多布置成面向教师和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