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健全救助体系 提升保障水平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经济与社会、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我县按照“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思路,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入手,强化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全县社会救助事业基本形成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为重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财政资金、优惠政策、慈善救助为支撑,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围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我做了些粗浅思考。 一、坚持五大原则,提升救助工作实效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把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政府转变职能、强化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政府在社会救助组织、管理、监督和财政投入等
方面的主体作用。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支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多层次、多途径缓解困难群众的各种困难。二是坚持城乡联动,合力推进的原则。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坚持城乡互动、整体推进,建立体系完整、制度统一、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要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健全县、乡、村三级救助网络平台,分级负责,合力推进,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三是坚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从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分类帮扶、整体推进。四是坚持救扶结合,鼓励创业的原则。按照既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促进有劳动能力人员积极就业的要求,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建立救助与就业相结合的长效帮扶机制,使困难群众救助方式从单一的“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实现标本兼治,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五是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五统一”要求,即“救助平台、救助网络、救助内容、救助标准、救助帐户”统一。完善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审批、使用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长效规范运行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突出五个重点,健全救助制度体系
一是实施生活救助,确保困有所帮。加大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救助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救助资金与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把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的动态管理,制订科学、统一的收入核算办法,着力解决低保对象收入核定难的问题;规范低保申请、评议、审定和发放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立“有进有出、进出有序、应保尽保”的城乡低保救助工作机制。二是实施医疗救助,确保病有所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集大病统筹、门诊报销、医疗救助“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筹资机制,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提升农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和救助病种,将处于贫困边缘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积极开展五保、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救助对象住院救助试点工作,努力探索新农合和民政医疗相结合的医疗救助新模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解决就医难的问题。三是实施教育救助,确保学有所教。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公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机会和权利,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辍学,让所有孩子“念上书、念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