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沾化区“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1) 下载本文

沾化区“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指

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全区师资配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和《关于转发市教体局等部门滨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滨政办字〔2016〕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人、教师科学有序流动机制,引导优秀教师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规范、自主用人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平等自愿、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人员范围及条件

全区中小学在编教职工(含2016年新招聘教师)和聘用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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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人事代理)全部列入县管校聘交流轮岗范围。按校际交流、校内聘用(分校内直聘和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含农村特级教师岗位竞聘)形式,采取逐级竞聘、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教师礼仪规范,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近三年无违反师德行为发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专任教师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本学科相应的教学工作。按照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要求,在每个学区设置1个特级教师岗位(占用跨校竞聘岗位指标)。

直接聘用人员条件:农村特级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和服务期未满的新招聘教师,考核合格的,经个人申请,可直接聘用;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已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无异议、报教体局备案后,可直接聘用。

校际交流和跨校竞聘(农村特级教师岗位竞聘条件参考具体竞聘公告)人员条件: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9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可参加校际交流或跨校竞聘。

校长的聘任、交流由教体局按规定程序组织,鼓励教体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到中小学校交流、任教。 三、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核定岗位分配

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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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教体局、编制、人社等部门根据各学校规模、班级数量和学生数量等情况,按照鲁政办发〔2011〕44号等文件规定核定全区编制、岗位;区教体局再参考学校性质、生源变化趋势、教师年龄结构、病产假情况、地理位置、寄宿情况、学区及幼儿园占编、办学质量等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相应增减调整后将编制岗位指标分配到各学校。 (二)岗位设置

各学区和区直学校要成立学校内部岗位设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学区要根据本方案和教体局分配的岗位数量制订具体设置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竞聘方案,竞聘方案应包括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竞聘流程、未聘人员处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明确岗位职责及权利、义务等,方案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岗位设置应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数量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和岗位职称级别等事项。岗位设置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高中不超过15%,初中不超过12%,小学不超过9%)。要科学核定岗位工作量标准:教师课时量标准,要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平均最低课时量为小学一般不低于12节、初中不低于10节。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学校中层),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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