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XX有限公司 注销税务登记鉴证报告
报告编号:241162009000003
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第XXXX号],对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税款所属期间200X年月日至200X年月日的各项税费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税务登记管理条例》、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国税发〔1999〕第193号)以及我国现行税收法规、财政和会计法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对涉税事项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对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进行了评估测试、对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了验证、对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进行审核计算和职业推断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成立日期: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44030;国税编码:;
地税编码:。 (三)地址:深圳市 。 (四)法人代表: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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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经营范围: 。 (八)注销登记原因: (九)企业清算情况:
(十)本次鉴证起始时间: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十一)本次鉴证范围: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十二)其他:贵公司主要为营业税纳税人,主要应纳税项目为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和建筑电气安装,营业税税率分别为5%和3%,贵公司分别按不同税率核算各应税项目的收入,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二、截止清算开始日会计报表的概况
贵公司编报的清算开始日(即XX年XX月XX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元。编报的年初至清算开始日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为 元。
三、清算税费的审查 (一)2007年度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项 目 清算计税收入(含查补数) 适用税率17% 销项税额合计 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存货报废进项税转出 已抵扣未销售存货进项转出 清算应交增值税 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 自报数 0 17% 0 0 0 0 0 0 0 0 0 调整数 0 0 0 0 0 0 0 确认数 17% 0 0 0 0 0 0 2
数 已交增值税 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未交增值税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审查调整说明: 贵公司本年度审核后确认应交增值税的营业收入1,560.00元,本年应交增值税93.60元,本年已交增值税93.60元,年末未交增值税0.00元。
2.营业税
项 目 自报数 本年计税收入(含查补数) 其中:适用税率3%的计税收入 适用税率5%的计税收入 本年应交数 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本年已交数 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年末应交数
审查调整说明: 贵公司本年度审核后确认应交营业税的营业收入3,819,359.60元,(其中适用3%税率的营业收入1,770,086.55元,适用5%税率的营业收入2,049,273.05元)。本年应交营业税155,566.25元,已交营业税36,377.80,年末未交营业税119,188.45元。
3.城建税 项 目 自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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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数 0 0 0 0 0 0 确认数 调整数 确认数 缴纳“三税”的税额(含查补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额 适用税率1% 本年应交数 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应缴数 本年已交数 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应缴数 年末应交数 1% 0 0 0 0 1% 审查调整说明:贵公司本年度审核后确认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共计155,659.85元,本年度应交城建税1,556.60元,已交城建税508.87元,年末未交城建税1,047.73元。
4.教育费附加 项 目 自报数 缴纳“三税”的税额(含查补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额 计征比例3% 本年应交数 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应缴数 本年已交数 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0 3% 调整数 0 0 确认数 3% 4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当期免抵增值税应缴数 年末应交数 0 审查调整说明: 贵公司本年度审核后确认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共计155,659.85元,本年度应交教育费附加4,669.79元,已交教育费附加1,526.60元,年末未交教育费附加3,143.19元。
5.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项 目 土地增值税 资 源 税 印 花 税 房 产 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
审查调整说明:
1、印花税的审查说明:
1)贵公司本年度营业账本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共增加0.00元,应计缴印花
自报数 0 0 0 0 0 调整数 0 0 0 0 0 0 0 确认数 0 0 0 0 0 税0.00元;设置其他营业账本共 10本,按规定应计缴贴花5.00元,账本均已贴印花税票。
2)贵公司本年度书立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计税金额936,593.20元,购销合同计税金额950,210.00元,技术合同计税金额1,500,000.00元,财产租赁合同计税金额240,000.00元,本年度应交印花税1,256.04元,已交印花税1,256.04元。
2、房产税的审查说明:
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反映,贵公司房产原值(总额) 0.00 元,计税房产原值 0.00 元,按规定应计缴房产税 0.00 元,贵公司无需缴纳房产税。
3、车船使用税的审查说明:
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反映,贵公司交通工具0 辆 ,按规定应计缴车船使用税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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