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从制度上保证质量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质量体系、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加强施工监控,特别是对工程关键技术和难点部位提出超前预防措施和处理质量事故中的技术问题;同时按照各专业的各种操作规程和条例,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使全体施工人员养成严格执行质检制度的自觉性。实行工程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跟班作业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逐级报告;实行工程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对所承担的施工、质检负责的制度,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8.3、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构,落实质量责任制。
8.3.1明确领导班子,各有关部门职能部门、人员在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中所承担的任务、职责和权限。
8.3.2项目领导班子要围绕本工程质量目标协同努力,各尽其责,并认真贯彻工程项目责任制。
8.3.3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向业主交付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工程。
8.3.4生产计划人员做好施工准备,合理进行施工部署和安排,正确编制施工计划,在计划、部署、检查生产工作时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
8.3.5技术质检人员要认真研究设计文件,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文件、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正确进行技术交底,加强施工监控,负责对难点部位提出超前预防措施和处理质量事故中的技术问题。
8.3.6物资、试验人员要负责供应质量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并及时提供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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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8.4、施工准备阶段控制
针对工程项目目标和施工特点,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认真做好各项技术准备,针对本工程设计意图进行图纸会审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组织相关人员加深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全面而准确的认识。做好物资、设备的准备。编制物资、设备进场计划,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特别重视质量检测仪器的采购和鉴定,以确保施工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在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中做好测量放线工作,划出施工范围,协助业主完成地下障碍管线的查检和改迁工作,并且做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水、电、施工路的准备工作,制定好交通疏导方案和文明施工措施。
8.5、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8.5.1做好原材料进场检验工作
对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索取质量证明,并由试验员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和试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复试不合格材料,可以采取做好明确标识,并隔离存放或由物资负责人组织更换的措施,以保证原材料进场质量。
8.5.2加强检测试验工作
项目经理部质量员、试验、测量人员,应依据施工方案或合同规定的规范标准要求对每道工序实施检测和实验,并做好验证记录。由项目部质量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的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质量主管通知业主或其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执行验证的人员均有“质量否决权”,并有权向项目总工、项目经理汇报,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
8.5.3加强测量与监测控制
测量员必须坚持双检复核,通过自检和互检,制定并协同完成施工全过程的测量任务。质量主管组织质量员、试验员、测量员进行工序交接和隐检,做到不合格品的工序不转序,并按规定认真记录。
8.5.4加强对关键工序的管理
由项目总工组织人员对本工程关键技术和难点部位提出超前预防措施,特别是对工程质量通病、易发病进行事先预防,通过采取合理措施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8.5.5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所有技术文件图纸要求由资料员专人管理,受控文件加盖受控章,分别建立台帐和收发记录。需备份的文件由资料员进行归档登记。《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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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或补救措施》、《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必须经项目总工及各专业负责人员批准后才能在施工中使用。
8.5.6不合格品控制
经检验人员上报的不合格品,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鉴定、判定,经判定为不合格品的,如属于物资供应或施工机械问题,由材料或机械负责人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并上报项目总工批准。施工方法不当,违反操作,缺乏施工经验等问题。施工主管、质量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补充措施,并上报项目批准。
不合格品一经鉴别判定,应及时作出标识,可采用: 8.5.6.1施工机械设备不符合性能规定,可挂牌停用。
8.5.6.2整个工序或部位不符合质量标准,应挂牌表明状态,防止转序。 8.5.6.3从合格工序或部位中,划分出不合格品的范围等。 8.5.7不合格品的处置
8.5.7.1对不合格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准使用。
8.5.7.2不合格工序不转序,确定纠正措施,操作合格后方可转序。
8.5.7.3对不合格品的工程部位,应通知设计单业主或其代表共同商讨纠正措施,并做好记录。返修后,必须经检验人员重新评定并做好记录。
8.6、竣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8.6.1工程项目控制
工程竣工前,制定收尾工程计划,对零星工程量少的清除杂物和材料、机具等要做好具体安排。竣工前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阶段及验收规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已完工程进行检验,找出需要完善改进的部位及时落实处理,以确保提供给业主的最终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当业主最终工程质量提出意见时,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修复,达到业主同意接受时为止。竣工资料准备: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需按照天津市档案馆和天津市市政工程有关要求进行认真整理,各相关人员密切配合。
8.6.2工程移交
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项目及整修部位需全部完成,并由项目组织自检达到标准。所有资料文件完整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按照业主验交程序申请工程移交。
8.6.3质量回访及保修
移交工程时,项目部制定质量回访计划,按计划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掌握业主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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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意见和质量要求。对回访中反映的质量问题,按〈质量回访及服务程序〉执行。确保业主100%满意。
8.7、测量管理措施
8.7.1安排技术过硬并有丰富经验的测量人员组成测量组,专职负责测量工作,配备符合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负责施工测量技术人员要求熟悉掌握《工程测量规范》的技术要求,熟练掌握测量计算和测量方法。
8.7.2测量人员熟知与施工测量有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准确进行施工测量放线和工程测量。
8.7.3施工过程中定期测校平面控制点、高程点、结合污水厂施工特点,经常检查构筑物结构浇筑,各部尺寸,预留管道,洞口的位置和高程。保证构筑物施工的精度要求。
8.7.4严格执行人员责任制,作好复核,复检工作,对设计图纸的数据,经复检无误后方可用于施工。对主体工程,测设后需另置镜复检。各项平面和高程测量均符合规定精度要求。
8.7.5凡规定需由监理工程师复核的项目,测量放线后及时联系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8.7.6作好仪器的常规的检校和定期送检工作,保持仪器设备的良好状态。 8.7.7提前作好内业,认真作好测量交底,实测复测工作测量记录使用专用表格,编号按顺序保存、归档。
8.8、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类建筑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水泥必须取样进行物理实验;钢筋原材料必须取样进行物理实验;还需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所有防水材料必须进行取样复试。
8.9、计量器具管理
工程管理部计量员负责本部所有计量器材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现场计量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鉴定,严禁使用未经校对过的量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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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隐蔽工程的质量管理
隐蔽工程质量在于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检验制度。使整个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8.10.1制定质量岗位责任制、定岗定责,按施工部位专人负责。 8.10.2现场管理
对隐蔽工程的质量,以班组自检与专职检查结合,自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带入下一工序造成大的损失。
8.10.3自检合格后由分管该工序质量的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坚决返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下一工序施工。
8.10.4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请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并作好隐检工程的验收记录,检查等资料整理工作。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证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8.10.5隐检工程做好记录签字,从班组自检、专职人员、监理要层层签字,并按规定表格认真填写清楚时间、部位、检查内容等,做到每个部位都有拒可查。
8.11、成品保护的保证措施
认真执行天津市政工程关于《文明施工标准及管理规定》,加强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项目经理部成立以主管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成品保护工作。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被碰坏、损坏、污染的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9、现场文明施工及现场环保、维护措施 9.1、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造文明工地,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施工的特点,适应城市文明要求,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及管理规定将严格按《天津市市政文明施工标准及管理规定》执行。
9.1.1、工程施工实行封闭式施工,出入口设能开关的大门,大门旁设置醒目、整洁的施工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负责人姓名。
9.1.2、施工现场场地管理严格按天津市有关文件办理,并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9.1.2.1、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实施布置管理,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均按平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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