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房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下载本文

置,使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

9.1.2.2、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均刷白。并建立住地文明、卫生、防火责任制,按规定布置防火设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管理。 9.1.2.3、现场临时住的工地厕所设置三级化粪池净化后,经地下管道排入就近的城市污水管道。住地设置垃圾箱,每日专人清运。工地范围内由保健医生负责定期清毒。

9.1.2.4、除加工房外,其它临时设施均按标准硬化地面,四周设置砖砌排水沟,生活污水经设于场地内过滤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道。

9.1.2.5、工地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得堆放于围墙外,材料及半成品的堆放严格按天津市及业主《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分类堆放,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

9.1.2.6、施工现场内道路平整畅通,排水出口良好。施工临时场地入口设置洗车槽,出施工场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内冲洗干净后才能上路行驶;

9.1.2.7、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标识牌,施工场地出入口设专职安全保卫。

9.1.2.8、土石方开挖施工前,先设置好防止水土流失的临时堵水和排水的沟渠,避免污染道路和堵塞下水管道。土方开挖施工若发现有不明物体或发现文物迹象,先应停工,并设临时保护设施,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9.1.2.9、散件物料及预拌混凝土运输等严格执行天津市及业主的有关要求。混凝土灌注作业后,运输车及作业场地也应及时清除和冲洗,以保证车辆和场地清爽,确保施工场地周围各种公共设施的安全。

9.1.2.10、由项目经理部制定出施工现场场地管理、施工秩序管理、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成品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上上墙广泛宣传,由主管项目经理负责认真落实。

9.1.2.11、定目标、抓管理、抓考核以考核、奖罚等制度保证我标段工程、工地为文明施工工地,为天津市市政树立良好的施工形象。

9.2、现场环保、维护措施 9.2.1、施工现场环保费用投入

我单位积极按照市里有关文件的要求的投入资金,做到转款专用。 9.2.2、施工现场主要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9.2.2.1、噪声的控制

1)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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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备用发电机设置等在施工场地建临时房屋内,房屋内设隔音板,使其与外界隔离,最大限度的降低其噪音。

3)对噪声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的机械施工,其作业时间限制在八时至十二时和十四时至二十二时之内。

4)各项施工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施工场地布局要合理,尽量减小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时间。

9.2.2.2、振动的控制

1)施工振动对环境的影响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 2)对振动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的机械施工,其作业时间限制在八时至十二时和十四时至二十二时之内。

3)本工程施工可能会对地层产生扰动,引起建筑变形或沉陷。对临近建(构)筑物应事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的危害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

9.2.2.3、对城市生态的保护

1)对城市绿化,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按法规执行,临时占用绿地要报批并及时恢复、砍伐或迁移树木要报批,不得随意修剪树木,古树名木按要求进行特殊保护。

2)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要考虑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

3)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 4)在施工场地周围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5)在施工工地场界处设实体围蔽,不得在围蔽外堆放物料、废料。 9.2.2.4、对水污染的控制

1)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入自然水体,悬浮物(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150mg/L。

2)根据不同施工地区排水网的走向和过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3)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4)在回填土堆放场、泥浆产生处设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根据排水量和所需沉淀时间确定。

5)根据施工实际,考虑天津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汛期,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城市下水道等污染事故发生的排水应急相应工作方案,并在需要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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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9.2.2.5、对粉尘污染的控制

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2)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室外多人群活动的时段)。

3)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4)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散体物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堆土场、散装物料露天堆放场要压实、覆盖。

5)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6)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轮携土。

7)拆除构筑物时要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8)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9)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要硬化。

9.2.2.6、固体废弃物的遗弃

1)在施工中应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堆土场周围加护墙护板。 2)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按照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

3)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4)材料库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要及时清扫、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作到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5)保证回填土的质量,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和其它工地废料、垃圾用于回填。 6)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用,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应采取防撒落措施。

7)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8)严禁垃圾乱倒、乱卸或用于回填。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清运,做到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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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全保证施工措施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建设,安全为本”,安全施工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头等大事,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加强工程建设中安全施工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建设者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确实地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10.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1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工作,设专职安全项目经理一名具体落实。

10.1.2本项目实行安全施工四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管理由项目安全经理具体落实项目经理的安排,三级管理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四级管理由施工作业队班组长负责。

10.1.3按照颁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负责制,全员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环不漏,人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10.1.4对结构施工、机械施工、运输、垂直起吊、脚手架工程、土方外运等作业项目,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措施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10.1.5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10.1.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10.1.6.1针对本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殊作业的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教育。

10.1.6.2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10.1.6.3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

10.1.6.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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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0.1.6.5对从事有尘有毒危害作业工人进行必要的防治知识和技术的安全教育。 10.1.7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保证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作业班每天进行一次,作定期检查。应视工程情况,如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采取新工艺、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检查,并要有项目部领导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

10.2、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10.2.1所有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有安全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的专题方案必须严格审核批准手续、程序。

10.2.2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施工区等还应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

10.2.3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能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0.2.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除安全距离应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能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近旁堆放。

10.2.5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10.2.6施工现场临用电要有方案设计,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还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10.2.7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机械安装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所有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定机、定人,保证设备完好率。

10.2.8对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等技术复杂又涉及不安全因素较多的工程,开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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